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了规范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和监督管理,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伟生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张副主任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张副主任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的出台背景,谢谢!
张副主任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全局出发,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制定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并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制度。
张副主任
我市是粮食主销区,绝大部分粮食需从外地调入,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十分艰巨。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特区粮食安全,厦门市政府将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列入今年立法正式项目,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牵头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参加的立法工作专班,并邀请市人大财经委、法制委提前介入指导,分专题开展调研,召开多场征求意见会,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文稿反复修改论证,2022年7月15日,厦门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规定》(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10月28日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规定》。
主持人
能否请您详细给我们介绍一下,《规定》的出台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张副主任
《规定》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法治价值。《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体现在: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和《规定》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
张副主任
《规定》突出系统治理,紧紧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所涉及的生产、储备、流通、应急和监管等重点环节进行制度构建,发挥法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对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张副主任
二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明确了市、区人民政府的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细化了落实粮食安全涉及的生产、流通、储备、应急、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有利于进一步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张副主任
三是完善我市粮食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规定》着眼于构建保障有力、运行规范、反应及时的高质量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总结我市粮食工作实践,将产销协作、绿色储粮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保障性制度,并在创新储备形式、引导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等方面进行立法探索。
张副主任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对我市全方位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持人
《规定》的主要内容,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张副主任
《规定》共7章38条,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围绕粮食安全的工作机制、生产保障、储备保障、流通保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
第一,健全粮食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好相关考核、监督、奖惩工作;
二是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粮食安全保障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三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节约粮食,加强粮食安全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工作,支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
张副主任
第二,夯实粮食生产能力。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要求制定粮食生产指导意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规划粮食生产布局,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质量管理;
三是规定加强水利、道路、能源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加强粮食生产技术服务,引导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绿色、优质、高效、安全的粮食生产技术。支持粮种业发展,加大对粮种业科技投入;
四是规定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
五是规定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完善粮食生产服务体系,保护粮食种植的合理收益,调动粮食生产主体种粮产粮的积极性。
张副主任
第三,加强粮食储备保障。
一是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储备粮管理制度,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是规定市级储备粮主要用于调节本市粮食供给,平抑粮价,稳定粮食市场,确保民生稳定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
三是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数量及时足额落实储备规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适时动态调整储备规模;
四是规定政府应当统筹布局,建设与粮食储备规模相匹配、符合现代化储粮标准的仓储设施,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和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仓储管理技术;
五是强调承储单位的日常管理要求和储粮安全责任。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粮食仓储管理制度,规范仓储管理行为,提高仓储管理水平,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负责;
六是规定发挥各类粮食经营者优势,积极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者建立社会责任储备。
张副主任
第四,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规定》对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拓宽粮源保障渠道,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粮食主产区开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者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购销基地建设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关系;
二是鼓励和支持粮食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重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本市口岸和区位优势,培育形成区域性粮食流通市场;
三是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培育发展粮食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引进知名粮食企业来厦,打造集收购、运输、仓储、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粮食产业集群;
四是要求加大对口粮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口粮加工能力,引导粮食适度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
张副主任
第五,强化粮食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粮食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制定和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安全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完善应急粮食加工、运输、供应等网点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二是建立应急预警机制。赋予主管部门对粮食供求、价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和及时调控等职能,以此保障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措施。规定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启动、粮食应急统一调度、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应急响应补偿机制等内容,为有效应对各类粮食突发应急事件提供规范依据。
张副主任
第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粮食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粮食安全联合检查,推动监管信息共享;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经费、设备和工作力量配备,完善粮食安全保障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规定健全粮食库存检查机制,对市级储备粮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政策性补贴、储备粮贷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突出粮食质量监管,严把粮食质量关,强调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超标粮食分类处置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切实保障口粮安全。
主持人
我市具体是如何推动《规定》贯彻落实的呢?
张副主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粮食安全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下一步,我市将以宣传贯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聚焦粮食安全保障重点环节,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推动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张副主任
第一,深入开展宣传。
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市长专线、在线访谈等形式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是在厦门日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官网上刊载《规定》全文及解读文件;
三是充分利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及海报、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规定》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凝聚起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规定》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四是加强粮食安全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依托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粮食安全和节约粮食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提高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形成爱粮节粮的良好风尚。
张副主任
第二,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任、党政同抓的要求,我市成立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细化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制考核。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任务。对标对表福建省对我市的责任制考核指标,逐一强弱项、补短板,不折不扣完成责任制考核任务,力争取得优秀成绩,推动我市粮食安全工作上新台阶。在完成省对市的考核任务基础上,结合贯彻《规定》要求,开展市对区考核工作,以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粮食安全保障合力,推动粮食安全保障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张副主任
第三,强化储备能力建设。
一是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我市人口数据,及时调整储备粮规模,在2020、2021年连续两年增储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储5.7万吨,提前完成省下达的增储任务,并确保足额充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制度,压实储备粮承储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做到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发挥好粮食储备在调控市场、平抑粮价、调节供需、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压仓石”、“稳定器”作用。
三是着力推进储备仓储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的原则,加快推进投资6亿元、占地120亩、仓容22万吨的翔安粮库三期工程建设,将项目建成应用先进信息化技术和绿色生态储粮工艺,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大型现代化粮库,进一步提升我市储备仓储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与省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粮食出入库业务、粮情监测、仓储业务以及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形成“一网通、一张图、一张表”的信息化监管格局。
五是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储粮技术。综合运用控温储粮与智能氮气气调储粮等现代化储粮技术,确保储粮安全。
六是创新储备形式,积极发挥各类粮食企业优势,引导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调运作的储备保障体系。
张副主任
第四,夯实粮食流通保障基础。
一是进一步推动我市与省内外粮食主产区建立政府层面稳定的战略协作关系。支持和引导我市粮食企业与省内外粮食主产区在粮源基地建设、开展购销业务等方面建立多种形式的产销协作关系,拓宽入厦粮源渠道,确保供应链稳定。
二是加强重要粮食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粮食物流设施功能,充分发挥我市作为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国家粮食进口口岸的优势,培育区域性的粮食流通市场,增强区域粮食集散和辐射功能。
三是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要素保障,支持一批粮食骨干企业改造升级,加快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张副主任
第五,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着眼于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完善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磨合应急机制,推动粮食应急保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完善粮食监测预警网络,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应动态,加强市场供应、价格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有效采取应对措施。完善粮食库存、加工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市场供应保障措施,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三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继续落实应急体系奖励措施,支持应急加工企业做好应急加工生产线的维护改造,提升产能,确保口粮加工能力满足我市应急加工需要。优化应急网点布局,按照我市人口规模和国家每3万人至少配置一个应急网点的要求,在全市设立194个应急供应网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乡镇应急供应网点建设,确保全市乡镇(街道)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
四是聚焦民生保障,扎实抓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产销调度,协同做好加工、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保障“最后一公里”畅通和供应链稳定。确保粮油市场不脱销不断供,始终保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张副主任
第六,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
一是完善粮食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健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相关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整合监管力量,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对粮食流通进行全链条监管。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工作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突出政策性粮食监管,建立健全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机制,完善储备粮监管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方式,强化对承储单位履行粮食储粮安全主体责任和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轮换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市级储备粮存储安全。
四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健全粮食质量追溯体系,开展粮油质量考评和粮食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确保口粮质量安全。
主持人
好的,谢谢张副主任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一一(网友)
此次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张副主任
感谢您的提问。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求把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健全粮食安全制度体系。
立法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于我市作为粮食主销区的实际,围绕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构建。在立法起草过程中,注意总结我市粮食工作实践,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提升为保障性制度。同时,突出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注意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设计,进一步健全我市粮食安全保障法制基础。
刘先生(网友)
下一步在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张副主任
感谢您的提问。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储备是调控市场、保障民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市高度重视粮食储备能力建设,为保障粮食市场调控需要,连续三年增加市级储备规模,并强化储备管理,常态化开展库存数量、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储备粮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下一步,我委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储备能力建设:
一是早计划、早安排、全面落实储备粮增储任务,确保足额增储到位;
二是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按照保障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我市市级储备粮品种的安排全部为口粮品种(稻谷和小麦);
三是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四是加快推进翔安粮库三期建设,提升仓容保障能力;五是创新储备形式,鼓励引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
佳(网友)
关于粮食流通保障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张副主任
一是结合我市作为粮食主销区粮食绝大部分从主产区调入的实际,要求拓宽粮源保障渠道、加强产销合作,规定应当推动与粮食主产区开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者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购销基地建设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关系;
二是规定鼓励和支持粮食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重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本市口岸和区位优势,培育形成区域性粮食流通市场;
三是为了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培育发展粮食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引进知名粮食企业来厦,打造集收购、运输、仓储、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粮食产业集群;
四是要求加大对口粮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口粮加工能力,引导粮食适度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
王女士(网友)
如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张副主任
感谢您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委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防风险、保民生、稳市场放在突出位置,全力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我市粮食市场始终保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为社会经济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委将聚焦民生保障,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产销调度,协同做好加工、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保障“最后一公里”畅通和供应链稳定,有效确保粮油市场量足、质优、价稳。
陈先生(网友)
关于粮食监管保障工作规定了哪些内容?
张副主任
一是建立粮食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粮食安全联合检查,推动监管信息共享;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经费、设备和工作力量配备,完善粮食安全保障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健全粮食库存检查机制,对市级储备粮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政策性补贴、储备粮贷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突出粮食质量监管,严把粮食质量关,强调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超标粮食分类处置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切实保障口粮安全。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副主任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