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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11项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5-10-28 16:19字号:

  2025年10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5〕14号),出台11项措施。

  在经济补贴方面,厦门对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并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生育保险保障也进一步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可同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还能按标准报销。

  在服务优化上,加大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各区加快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机构,目前海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用,是全省第一个投入使用的县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优化生育全程服务、加强生殖健康服务,让政务服务更高效。此外,政策还在住房、托育、医疗等领域给予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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