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负责编辑和发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
(三)研究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以及全国、省、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厦单位、省属驻厦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拟订并实施我市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海防工作,负责市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包括16个机关行政处室,并设有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财政核拨 |
103人 |
106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全面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增强发展动力出谋划策。深入基层调研,强化政策研究,聚焦“双千亿”工作、“三大攻坚战”等核心任务,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制度创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继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环境。
(二)充分履行服务保障职责,为完成政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信息研判和处理能力,在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落实改进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忠诚、担当、干净地履职尽责,攻坚克难。
(三)充分担当高效督办角色,抓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更加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真督实查、提升效能,强化督办督查手段,推动办、督机制创新,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收入预算为5,330.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9.38万元,减少0.7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30.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0.44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支出预算为5,330.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9.38万元,减少0.7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977.04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10.16万元,公用支出666.88万元;
2.项目支出353.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0.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9.38万元,下降0.73%,主要是由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951.5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3.40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报告、党建工作、《厦门公报》、网络服务器维护等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0.7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109.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3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单独组团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按规定未编报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由接待部门统一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统一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7.5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9.14 万元,下降9.9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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