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根据厦府会议纪要〔2021〕265号中“请工信局牵头,研究制定‘电动厦门’规划,系统推进我市纯电动机动车推广工作。”的工作要求,市工信局牵头组织编制了《“电动厦门”三年发展规划(送审稿)》(下称《电动厦门》),同时《电动厦门》被列为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一是打造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高地。涉及公共交通领域示范、社会运营领域引领、工程车辆领域带动、船舶领域提升四个方面。力争到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社会运营领域除保障、应急等特殊场景外,新增和更换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工程车辆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80%采用纯电动汽车,船舶领域新增和更换优先采用电力驱动船。
二是营造车路协同智慧出行新高地。到2025年,部分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车辆实现规模化推广,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开始进入市场。到2025年,公共领域充电桩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桩车比超越国内平均水平,岛内充电桩建设密度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岛外充电桩分布更加合理。
三是激活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注重外招内引,聚焦上游材料、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汽车机电融合、汽车半导体等核心零部件领域,以固链、强链、补链等举措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到2025年,基本建成新能源汽车核心产品高质量配套基地,激活本地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条。
(二)重点任务
《电动厦门》确定了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低碳示范,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动化进程。主要为加快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进程,扩大社会运营领域纯电动车辆推广,加快特殊场景纯电动化试点示范,支持纯电动船舶更新替换,引导私人领域购买使用纯电动汽车。
二是强化配套支撑,构建适度超前的充换电设施网络。主要为加快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安装,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三是完善创新体系,支持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主要为持续提升整车企业技术创新竞争力,完善创新平台,培育新兴创新主体。
四是聚力智慧交通,构建低碳、智慧交通体系。主要为夯实绿色出行打造环岛路纯电动推广特色标杆区域,强化示范引领高质量发力智能交通和智慧出行。
五是强化产业协同,完善新能源与智能网联产业生态。主要为聚焦新兴产业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巩固优势产业打造完善产业生态,加强项目招引补全关键产业短板。
六是深化开放合作,建设极具竞争力的区域发展格局。主要为以良好环境扩大开放交流,加快融入全球汽车价值链。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电动厦门》目标完成,制定五项工作措施:一是健全组织要素保障,组建厦门市级层面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二是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三是打造健全平台保障,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承载、高校院所支撑”的产学研用发展格局;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五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吸引外资企业、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入驻,推动区域内企业加强与国际一流企业的战略合作。
三、征求意见情况
《电动厦门》起草过程中,市工信局已完成三轮意见征求,其中两轮征求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自贸委、市直各部门、翔业集团、国贸控股、建发集团、象屿集团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44条,其中采纳36条,不采纳8条;面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个月,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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