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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2024-04-18 10:30 字号:

  近年来,市资源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常态化开展立法工作交流,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改革政策举措、强化便民利民、提升服务质效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2023年,市资源规划局向市人大报送年度立法计划“一正式三备选”,《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在全国打造率先推动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立法的“厦门样本”,并获选全省自然资源优秀案例予以印发宣传。截至目前,《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已完成结题工作,《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厦门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稳步推进,一系列立法举措将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增强城市空间治理管理能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聚焦社会关切,找准着力点科学选题,做到立法有“味”。市资源规划局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关注民生福祉,因地制宜搞建设,把地方实际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紧密结合起来,让法治更具“人情味”“乡土味”。

  突出区位优势,找准切入点精准解题,实现立法有“位”。市资源规划局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立法工作站位;强化调研之风,找准立法穴位;敢于创新突破,推动立法争先进位。积极探索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一体化新模式,确保立法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

  探索立法护航新路径,找准发力点高效答题,助力立法有“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对形成统一的数据底板及跨部门的数据协同提出了更高要求,经过多年探索,市资源规划局率先发力,通过立法对国土空间信息的定义、标准规范、汇聚及应用进行规范,全面加强国土空间信息专业统筹和规范管理,助力地方实务,形成全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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