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厦门 / 建置沿革
明清时期
2024-09-05 15:19 字号:

  明代实行里都图制,厦门为嘉禾里,下设4个都,每个都下辖2个图。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永宁卫的中、左2个千户所移驻嘉禾屿,并筑厦门城,此后遂以中左所作为厦门岛的代称。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郑成功改中左所为思明州,所辖境域包括厦门岛、鼓浪屿、浯洲(大金门)、烈屿(小金门)等岛屿。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军攻占思明州。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福建水师提督移驻厦门,翌年设立台厦兵备道(雍正五年改为台湾道),管理台湾、厦门两地政务。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泉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厦门。清雍正五年(1727年)分守兴泉道移驻厦门,雍正十二年(1834年)改称兴泉永道,管辖兴化府(莆田)、泉州府和永春州。至此,厦门成为福建东南沿海的军事、政治、经济中心。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厦门成为《南京条约》中规定的5个通商口岸之一。清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一日(1843年11月2日),厦门正式开埠。清光绪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1902年11月21日),清政府批准《厦门鼓浪屿租界土地章程》,鼓浪屿成为“万国租界”。清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同年九月二十四日(11月14日)厦门光复,清朝在厦门岛统治结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