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闽城建〔2018〕7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8〕31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范围
“证照分离”改革对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核发和燃气经营许可2个事项。改革适用范围为厦门市全市。
三、主要内容
(一)告知承诺制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核发事项审批改革为告知承诺制。局有关处(室)和各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办事指南、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办理事项台账,保障卷宗的完整可查,确保我市生活垃圾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简化流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燃气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取消申报材料中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员工劳动合同、规划选址意见书、公安消防机关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压力容器产品现场安装、组装、制造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竣工验收意见、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等8项材料。
承诺办理时限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推行省网大厅四星级服务,通过在线获取核验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查,真正实现“最多跑一趟”。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落实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建立违规企业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局有关处(室)和各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局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有关表单(详见附件)格式要求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发现方案有不足之处,请及时反馈。
2.及时动态调整完善“一单两库”有关内容,将“一单两库”纳入市场监督局双随机综合执法平台,建立完善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联动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和部门间无缝衔接。
3.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安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监管中运用信用评价手段,加大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处(室)是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改革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二)加强服务引导。强化服务大厅受理、宣传和相关保障工作。审批、监管部门要广泛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做好政策宣讲,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
局机关审批处、燃气处、市容管理处要加强对改革推广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适时开展效果评估。
附件: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实施细则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3.燃气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及实施细则
4.燃气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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