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制定的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厦门市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2009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28周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各项绿化任务仍很繁重。我市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着力抓好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单位绿化工作,继续抓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70万个,植树250万株;力争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07万亩。
一、具体工作任务
(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搞好国土绿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方式,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新的形势下,要大力倡导每一个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责任,不断丰富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进一步拓宽义务植树领域,推动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的开展,起全社会爱绿、护绿、兴绿的热潮。今年要结合贯彻《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暂行)》,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认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认建认养绿地、认养古树名木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等绿色文明公益活动。
各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植树节活动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精心制定方案。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任务的重点是坂头林场生态风景林抚育;继续搞好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创建花园式单位(小区);有条件的单位要进一步推广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
各区、市直单位的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为保证“十一五”园林绿化规划指标的完成,今年应力争完成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以上。主要任务是:
⒈公共绿地建设215公顷。主要项目有:续建完善园博苑、忠仑公园、五缘湾湿地公园。思明区完善山地公园建设,做好曾厝垵曾山片区登山健身道建设;挖掘边角空地,建设街巷绿地,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湖里区加快仙岳公园的建设步伐,完善湖里公园景点建设和设施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埭辽公园。集美区开工建设宁宝公园、市疾控中心北侧绿地;改造完善日东公园、敬贤公园。同安区建设文化公园(颂园)、铜鱼池公园、西山公园,改造大轮山公园(梵天寺)。海沧区继续推进海沧内湖公园建设,做好文化中心周边配套公共绿地建设和大坪山公园前期。翔安区续建新城区东方新城公园,新建美地雅登、锦绣翔安社区公园。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建设燕尾山生态公园,改造笔架山和轮渡绿地,续建乐器博物馆、风琴博物馆配套绿化等。
⒉道路绿地建设134公顷。主要项目有同安湾大桥两端接线、美溪路北段、西柯南路、同丙路、环湖里大道(吕岭-洪前)、县黄路北段(仙岳-环岛北路)、环东海域A地块18米宽以上道路等配套绿化工程,以及环东海域旅游道路集美段、同安段,环东海域乐安路西段(中洲大桥-东界路段)、环岛干道(环湖里大道-县黄路段)一期、疏港路(象屿保税区-公铁大桥)等道路绿化工程。
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项目有:同安区官浔溪南路、工业集中区内道路、启悟南路等;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中浦路、兴东路、孚塘路、过坂路、洪溪路等;集美区海凤路、浔江北路延伸段、集美北部工业区道路等;翔安区完善翔安东路等新城区内道路、文教区内道路、巷北工业区、友达光电园内道路。
⒊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167公顷。重点是在建的五缘湾片区、环东海域片区、杏林湾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以及翔安、海沧、集美、同安的工业园区等配套绿化建设。其中集美区32公顷,主要项目是集美文教区、灌口工业区内的单位及居住区绿地;海沧区30公顷,主要项目有:建发制药、长庚医院、兴港花园二三期、京口岩一期、绿苑小区二三组团、加州海岸庄园、新宾花园、东方高尔夫公寓等;思明区20公顷,主要项目有: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厦门海峡交流中心、海豚湾、万景公寓、国贸春天、东坪花园安置房等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湖里区25公顷,主要项目有:五缘湾1号、国贸南海、枋湖花园、嘉福花园、高林居住小区、钟宅安置房等居住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同安区30公顷,主要项目有:工业集中区绿地、同城湾二期、凤凰城二期、九耀山房地产项目、锦辉国际房地产项目等。翔安区30公顷,主要项目是友达光电配套项目、海峡商贸城、后滨安置房等。
⒋防护绿地及风景林地167公顷。防护绿地建设重点是:厦门(新)站片区铁路南侧防护绿地,湖边水库水源保护绿地,环东海域防护林带,杏林湾海岸防风林带,各工业区、开发区内,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绿带,机场周围的卫生防护绿带等。风景林地建设主要是海沧的京口岩山、蔡尖尾山,同安的大轮山、梅山、西山,翔安的香山风景林地等。继续实施岛内林相改造工程。2009年继续搞好幼林抚育工作,使林相改造工程尽快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
⒌生产绿地17公顷,主要为环东海域片区苗木基地。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三)造林绿化工作
2009年全市计划新增生态风景林建设10704亩,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集美区2000亩,总投资318万元,主要分布在大帽山、岩内湖、白虎岩、大龙潭、大坂山、岩仔湖等地段;翔安区3505亩,总投资557万元,主要分布在新土安村、莲塘村、琼坑村、大帽山等地段;同安区2468亩,总投资392万元,主要分布在新民镇农场及西山岩、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五显镇北辰山、竹坝农场等地段;海沧区2731亩,总投资433万元,主要分布在京口岩山、慈济东宫后山、蔡尖尾山及天竺山等地段。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部门绿化负责制
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建设项目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
以纪念植树节为契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力度,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绿化宣传活动。
(三)进一步落实义务植树基地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绿化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各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每个区都要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的义务植树基地,切实提高绿化成效。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完善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和绿化费制度,创新义务植树内容和实现形式,大力开展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认建绿地、认养古树名木等绿色文明活动。
市直单位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
市绿化办、各区绿化办负责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因特殊情况完成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
认建认养林木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领取的《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纪念证》,既是参加认建认养活动的纪念证书,又可作为完成相应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证明,由市、区绿委办按捐资额或投工量来折算和抵扣当年义务植树法定任务。
(四)继续推进垂直绿化工作
垂直绿化是城市绿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垂直绿化工作,使之与城市绿化整体工作相互促进,是提升厦门城市形象,建设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需要,是陶冶市民情操提升文明素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思明、湖里两区继续推进垂直绿化,重点抓好BRT沿线的垂直绿化工作。各区要结合实际,选取条件具备的点做试点。要继续完善方案,督促各有关单位实施绿化。
(五)深入开展“色家园、建富裕新村”
今年重点建设10个种植珍贵树种示范村。其中,省级示范村2个(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翔安区新圩镇金柄村),市级示范村8个(翔安区内厝镇许厝村,新店镇珩厝村、土安山村,马巷镇窗东村、桐梓村、何厝村;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后溪镇溪西村)。开展“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的具体内容,是林业转变发展方式、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性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城乡绿化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创建行动要突出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与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乡村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农民公园、乡村森林公园、农田林网、环村庄风景林、四旁植树和农户庭院绿化,拓宽绿化空间。
(六)进一步发挥绿化检查评比表彰的激励作用
按照《福建省绿化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竞争激励、严格把关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激励机制作用。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省级绿化模范县”、“省级绿化模范单位”和“福建省绿化奖章”评比表彰活动,通过公开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真正把各地、各部门绿化工作成绩最突出、贡献最大的单位和个人评选上来。
附件:⒈2009年各区、市直系统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表
⒉2009年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计划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