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09〕1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由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于2009年9月举行,我市将承办漆画、陶艺展区。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漆画、陶艺展区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现将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誉主任:刘大为(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主席)
刘赐贵(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 任:吴长江(中国美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詹沧洲(厦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范碧云(福建省文联党组书记)
副 主 任:张旭光(中国美协副秘书长)
陈 朱(福建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 宇(福建省文联副主席)
吕参军(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书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才福(厦门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克振(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主任)
韩美林(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主任)
李云丽(厦门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文灿(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秘书长)
委 员:乔十光(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冯健亲(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郑礼阔(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吕品昌(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委员)
刘 正(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委员)
杜 军(中国美协展览部主任)
丁 杰(中国美协艺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来文(福建省美协副主席、秘书长)
徐 里(福建省美协副主席、厦门市文联副主席)
陈金华(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美协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云丽兼任,副主任由陈文灿、王来文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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