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闽政办〔2009〕1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推荐本地区、本单位优秀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于8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评选并负责向省推荐。
联系人:市府办信息技术处 杨志华
邮箱:sfxxc@xm.gov.cn
联系电话:539830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电子政务
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
闽政办〔2009〕1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2009年7至10月,全国部分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将联合主办、《信息化建设》杂志社承办《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活动将评出1998年6月至2009年1月投入使用的全国十佳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奖、十佳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奖(以上两类按部委级、省级、地市级和区县分别设置),十佳中西部地区优秀电子政务应用特别奖以及十佳电子政务优秀解决方案奖。
“数字福建”建设自2000年启动以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宣传“数字福建”的成果,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政务的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数字办将联合组织推荐全省优秀电子政务项目参加本次推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福建省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方案”(附件1)的要求,参照“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方案”(详见《信息化建设》网站www.chinaeg.gov.cn)组织推荐本地区、本单位优秀电子政务应用案例,并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林克武,电话:0591-87802414,省经济信息中心陈伟日,电话:0591-878344130
附件:1.福建省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方案
2.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参评材料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
福建省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
成果推选活动方案
一、目的
总结十年来我省电子政务的发展成就和成功经验,推广和宣传“数字福建”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省电子政务应用,推荐优秀电子政务应用案例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
二、推荐范围
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的1998年6月至2009年1月投入应用的电子政务应用案例。
三、推荐类别
(一)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
推荐在提高省、市、县政府效能管理方面优秀的电子政务应用案例。
(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
推荐在提高省、市、县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方面优秀的电 子政务应用案例。
四、推荐办法
(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推荐地市级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各2个,区县级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各2个。
(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各1个。
(三)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数字办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应用案例进行评审,推选出省级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各2个、地市级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各2个、区县级电子政务效能管理应用案例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案例各2个,参加“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活动”。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请按要求填写“中国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推选参评材料表”(附件2)及说明材料。
(二)说明材料要求语言精练、文风朴实,字数约1500字。
(三)参评材料表和说明材料均为WORD文档,文档格式要求如下:标题为2号方正小标宋,首层小标题为3号方正黑体,二层小标题为3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为3号方正仿宋。如有附图,请将图片缩小后插入文档内,文档总大小不超过10M。
(四)参评案例名称请规范填写。例如: XX省XX市XX县政务内网办公平台案例;XX视频会议系统案例;XX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解决方案。
(五)请在参评表上加盖报送单位和推荐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公章,参评材料连同光盘于2009年8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林克武,邮编:350003),并将全部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info@fujian.gov.cn)。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