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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3-2009-151
文  号:厦府办〔2009〕311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09-12-07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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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火炬高新区,市软件园管委会,在厦省部属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厦创新创业,加快推进我市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经济社会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引进、服务留学人员来厦门创新创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来厦门工作、创业2年以上(包括2年),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独资创办企业或合办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引进人才和资金等方面走在全市留学人员企业前列,企业管理科学,经济效益显著。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能力或核心技术,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实现产业化,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贡献突出。

  3、在教育、文化、卫生、金融等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业内普遍公认,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引进和培养人才、推动社会公共管理、从事公益事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其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二)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在吸引、培养、使用和服务留学人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科技或工业园区,社团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海峡西岸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自觉营造人才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留学回国人员工作;

  2.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运转流畅,各项服务优质高效,形成有效的工作体系,得到留学人员的认可;

  3.积极为留学回国人员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各项保障措施,形成鼓励创新、激励进取、成就事业的良好环境;

  4.在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作用方面取得先进经验和突出成效。

  (三)留学人员工作先进个人

  在我市各行各业中从事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推荐参评。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2、 主动作为,善于创新,积极引进留学人员,能为留学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为留学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受到留学人员的好评;

  3、 从事留学人员工作3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 表彰人数

  拟表彰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名,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10个,留学人员工作先进个人10名。届时根据推荐情况和实绩最后确定表彰名额。

  三、 奖励办法

  由市政府分别颁发“厦门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奖牌、奖金。

  四、 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注重创新贡献和社会影响力。 

  (二)评选组织

  成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市人事局承担具体评选组织工作。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方式。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群众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择优确定推荐对象,确保质量。各区、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推荐条件对推荐对象的资格及业绩进行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单位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拟表彰人员与单位,报评选领导小组最后审定,经所在单位、厦门人事网、厦门留学人才网公示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五、 材料报送

  请各区、各单位于2010年1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

  (一) 根据推荐的对象分别填写《厦门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和《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上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二) 获奖(专利)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其它能反映业绩的材料,以及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等附件材料复印件。

  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联系人:楼一萍,联系电话:5396698,传真5396697,电子邮箱:xiamenlqh@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评选表彰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实施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厦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审查等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推进。

  (二)严格评选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保证质量,好中选优,严禁弄虚作假,宁缺毋滥,努力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选拔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宣传

  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留学回国人员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突出业绩、以及留学人员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特色、主要经验,进一步营造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和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厦创新创业。

  附件:1、厦门市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2、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ZK)〗

  (以上表格可上厦门留学人才网www.xmlx.gov.cn下载中心下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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