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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3-2026-005
文  号:厦府办〔2026〕9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6-03-09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创新活力行动方案(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
创新活力行动方案(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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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创新活力行动方案(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

  创新活力行动方案(2026年)

  为落实“3+1”城市发展总体框架工作要求,以更优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助力经济结构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要素配置,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加力引育科技人才。扩大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面向全球招募复合型技术经理人来厦开展服务,引育技术经理人300名。从高校院所选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在企业挂职“科技副总”。探索新增新型储能、材料工程等职称试点专业,指导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2.提升科创平台能级。出台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的政策举措,引导企业加快建设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平台机构,支持企业与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开展技术交易,按规定根据年实际技术交易情况给予相应支持。组建科技服务理事会,建设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3.加大科创投资支持。争取国家级大基金、央企基金、省级基金落地厦门,打造总规模超过100亿元的科创风投基金群,运用基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孵化的项目加速转移转化,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促进优质项目、技术、人才和资本的汇聚,加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4.优化金融服务质效。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融资服务力度,支持推广“鹭质贷”“鹭质保”。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丰富企业股权资产管理方式,赋能企业家财富管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导入竞争磋商和多元化价格评议认定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工作,提高自主评估能力。健全企业涉诉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便利金融机构依法获取企业涉诉信息。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争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厦门受理窗口,构建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全渠道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向新材料、生物工程设备制造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创新“行政确权+民事侵权”程序协同机制,实行专利确权与侵权联合审理,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协同审理。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推动企业加快专利产业化应用。

  6.提升数据流通利用效率。加快构建统一有序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推动依法依规共享应用,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深化数据产权登记改革,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登记信息可追溯。加快建设厦门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推动更多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7.加强用地供应保障。实施全市补充耕地指标和资金管理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合理编制补充耕地指标需求计划,发挥供地前期管控平台统一调度和管理作用,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使用与调剂、资金保障、组卷报批时间节点等项目实施计划信息的跟踪服务。按规定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

  二、优化经营环境,厚植企业创新潜力

  8.推动数智赋能政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技术,提升重点领域审批服务质效。实施“AI+”环境影响评价,构建环评“智问智办-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查-智能化辅助审批”全流程智能体系。实施“AI+”资源规划,开发报地、规划条件核提等智能工具,开展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AI监测。实施“AI+”城市管理,覆盖智能受理派发、智能监督检查等政务场景。推行政务服务智能问答、政策法规咨询、政务办公等AI技术应用,在人社、交通等领域优化拓展“边聊边办”应用场景。

  9.深化“信用+”特色服务。深化建设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提升“信用+金融”等联合实验室能级。发挥厦门市“信易贷”平台功能,促进信用服务企业融资。加快推动AI赋能信用,提高场景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市场交易、金融信贷、监管执法、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10.优化税费服务。深化“非接触式”办税,推动办税服务厅向智慧化、场景化转型升级。结合申报智能自检处理结果,开展纳税人缴费人税费申报质量评价。拓展“乐企”应用场景,在停车场、通讯、生活服务领域推行“支付即开票”场景。创新构建“税商联动”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化“税企面对面”活动,及时响应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11.促进国际贸易自由便利。强化智慧口岸建设数字赋能,实现港口、铁路数据互联互用,提升航空货运电子信息化平台功能。提升跨境贸易监管服务水平,将出口锂电池包装智慧监管拓展到更多类型,探索开展保税维修的飞机维修后转运输工具载客、货离境出口试点,率先应用多式联运“水水中转”通关模式。

  12.提高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便利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申办亚太经合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推行临时入境许可“受理、审核、签发、入境查验”一站式服务、外国人入境登记卡网上填报、“刷脸”智能通关、边检快捷通关信息“零距离”采集备案服务。打造“边检e窗”、海港警务室、境外来宾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在旅检口岸设置特别通道、“一带一路”通道。推行邮轮“扫码通关”简化查验、“人脸核验”登轮访问等新模式。

  13.健全企业出海保障体系。扩大服务联盟成员与海外综合服务工作站的覆盖范围,加强对企业出海精准服务与支持。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引导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完善风控体系防范贸易风险。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培育力度,拉长AEO企业享惠措施清单。

  14.支持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能力建设。引入联合国可持续产业创新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研究,应对出口合规问题。组建国际ESG服务产业联盟、设立国际ESG服务基地,推动ESG服务提供商集聚。搭建ESG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行业白皮书及指数,推动实验室研究成果转化落地,集成并提供“一站式”的ESG领域相关服务。开展ESG治理研究和培训工作,培养ESG领域专业人才。

  15.提升招标投标智能化水平。推广公路工程招标文件智能辅助审查应用。推进房建市政简易评标法项目投标文件智能辅助评审,进一步提升评审质效。推广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支持远程投标、在线开标,降低参与成本。探索应用智慧监管手段,及时对招标活动组织不规范、专家评审异常等行为进行预警,持续开展政府采购数字化监控。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客服,开发政策法规助手。

  三、便利进入退出,激发市场内在活力

  16.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制度,优化第三方独立审查机制,全面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实施市场准入壁垒破除“高效办成一件事”。发挥反垄断审查合规辅导中心作用,为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公益性法务辅导和业务协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和核查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等新建项目。

  17.加快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推出“AI+”登记注册,实现问答、引导、填表、帮办、审查智能服务。依托“企业码”归集市场监管领域证照监管信息及信用公示等数据信息,构建集成可信经营主体数字身份空间,拓展“企业码”身份认证、亮码经营等场景应用。

  18.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分层出让、分层登记制度综合改革,完善地上地下空间的权利界定、用地审批、三维地籍、产权登记体系。推动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协同办理,构建二手房“预告登记-贷款申请-转移登记”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实行房产继承权公证与房产转移登记同步办理。提升用海登记效率,取得用海批复文件、完成海籍调查及备案并提供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或减免凭证)的权属清晰项目,一个工作日内即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海即交证”。

  19.完善市政公用报装服务。全面推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提升用水、用气、用电、广电网络、通信配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联办量。创新燃气管线安全监管机制,通过无人机巡检和AI智能分析,自动识别施工破坏风险。率先开展用电无感增容服务。试点“房产备案电表即立户(过户)”,供电公司与住房管理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依法依规调取合同备案信息,办理用电立户(过户)业务。明确用电报装容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合理确定申请容量。

  20.推动政务服务好办快办。聚焦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按照最优标准进行流程再造,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确保国家、省重点“一件事”落地落实。优化“无证明城市”运行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生成应用与电子证明协同开具的日常监测。优化企业“窗外”事务协调服务机制,实现服务平台业务会商、办结反馈、跟踪督办、智能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推动更多“一件事”向“一类事”转变。

  21.提升办理破产现代化水平。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集审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创新“执转破”工作机制,推动破产审查关口前移,实现执行程序与预重整的有效衔接。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公开与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个人破产欺诈识别与惩戒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优化个人破产案件智能办案系统,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税务、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设立破产事务专窗或线上功能模块,为管理人办理破产事务开设“绿色通道”。

  22.畅通市场退出渠道。依法实施强制清算、强制注销和另册管理制度。完善破产案件执行和经营主体登记联动政策措施。完善“三级会商+动态案例库”纳税信用异议处理机制,畅通纳税信用异议处理。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四、完善法治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3.健全法规规章政策体系。推动民营经济、人工智能、国际仲裁院等地方立法。起草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健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机制,提升评估清理工作质量。

  24.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扩充“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完善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完善“扫码入企”功能,争取拓展更多便捷扫码渠道,实现企业自主查询历史检查记录。探索运用大数据定期对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明显超过合理数量或频次的检查。完善涉企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机制,拓宽问题反映渠道。

  25.全力清欠企业账款。健全分级协调机制,快速分解转办欠款线索,完善台账动态管理,分类施策推进清偿化解,做到“动态清零”。推动建立跨区域协调工作机制,组织接收处理“连环欠”线索,实现“连环清”。加强清欠法规和投诉渠道宣传,鼓励中小企业及时反映违约拖欠问题。

  26.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在金融、劳动、知识产权等诉讼高发的纠纷领域建立健全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促进批量纠纷系统化解。实行“诉讼转督促”机制改革,推动完善督促程序适用标准和条件,提高解纷效率。健全完善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依法赋予符合条件的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扩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宣传矩阵,深化劳动争议裁保执一体化联动机制。

  27.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协会作用,引导行业加强自律,指导商事调解机构提供更优质调解服务。依法推进涉外海事特别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健全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制度,深化公益海事仲裁员队伍建设。强化行政应诉监督、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8.注重惠企政策实效。制定全市统一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规则,明确需统一发布的惠企政策范围、发布规则、审核流程、部门分工等全流程工作要求。完善“厦企通”产业扶持平台,2026年起市区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原则上均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加强与智慧财政系统以及跨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完善统计分析功能,实现“一口发布受理、一口审核兑现、一口统计分析、一口跟踪问效”。

  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推动解决方案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本市经济结构升级目标,紧扣产业能级提升核心需求,以全周期服务打通企业办事创业堵点,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媒体、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制定,不断探索营商环境领域创新举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附件:

  • 厦府办〔2026〕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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