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XM00100-02-02-2010-008
文  号:厦府〔2010〕13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0-01-14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X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0-01-2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X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1-20 09:19
字号: 分享: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地〔2010〕2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翔安区13-12片区琼湖路以南、翔安大道以东地块(编号:2010X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拍卖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拍卖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翔安区13-12片区琼湖路以南、翔安大道以东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拍卖出让的竞买人资格、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四、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拍卖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14日印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