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鼓浪屿日光岩寺等52处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保护范围、思明区林鹤年旧居等25处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和保护范围,已经第9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1、厦门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保护范围
2、厦门市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和保护范围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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