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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5-060
文  号:厦府〔2025〕90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03-28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厦门市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4:58
字号: 分享: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本文有删减)

  厦门市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福建建设的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数字厦门建设水平,以数字化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转型升级,赋能千行百业提质增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数字化全面赋能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运行、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标志性应用,培育公共数据赋能产业发展典型应用场景30个以上,全市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超65%。到2030年,数字化全面赋能更有广度、深度、力度,经济数字化形成新供给、生活数字化满足新需求、治理数字化优化新环境,成为数字化引领发展标杆城市。展望2035年,数字化发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数字化广泛、深度赋能千行百业,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全方位增强数字化赋能基础能力

  (一)实施科技创新引领。统筹推进厦门科学城规划建设,优化“创新飞地”建设布局,建立“企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新机制,围绕集成电路、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等重点领域,以及6G、具身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领域,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开放制度,强化需求场景征集,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促进行业应用创新突破、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二)夯实数字基础底座。持续深化“双千兆”网络覆盖深度,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前瞻部署5G-A网络,增强跨境通信服务能力。适度超前部署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推动现有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打造高速互联、数据流通、优势互补的数据中心集群,到2026年全市公共算力规模达5000PFLOPS。夯实城市大脑底座,统筹一体化物联感知体系和城市智能中枢建设,增强感知中台、AI中台数据和技术赋能能力。完善工业互联网多层次平台体系,加快数字能源网、数字交通网、数字海洋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三)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建设厦门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夯实数字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和网络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等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数据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交易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统筹云密码资源池与信创云平台建设,推进商用密码应用。

  三、全流程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一)提升数据汇聚供给能力。加快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升级公共数据资源平台,试点“数据高铁”,打通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堵点,推进数据实时、全量汇聚至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强化数据源头治理,持续拓展“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基础库,构建医疗、社保、生态、应急等主题库15个以上。增强企业数据供给能力,在供应链、物流、金融等优势领域打造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二)强化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强化供需对接,推动公共数据便民利企应用扩面增效。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加大公共数据安全开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优化公共数据资源两级开发机制,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等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举办数据创新应用大赛、数据应用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每年在工业制造、商贸流通、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出10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

  (三)加快数据流通交易。进一步健全数据资产登记制度体系和数据交易全流程规则。提升数据交易平台全环节技术支撑能力,围绕信用科技、双碳产业、供应链金融等重点行业打造不少于5个数据流通专区。推动厦门数据交易平台与先进城市跨区域互认互通,实现数据产品“双向挂牌”。到2026年市数据交易平台上线数据产品累计超1300个,拓展数商累计超350家。

  (四)大力发展数据产业。探索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用”等关键环节,招引、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速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围绕资源汇聚、技术创新、应用牵引等方向,为数据企业提供便利政策,打造规模大、创新强、有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群,形成协同互补、特色发展格局。

  四、全领域推进数字化赋能千行百业

  (一)数字赋能党的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在组织管理、纪检监察、统一战线等方面的应用,优化提升“厦门党建e家”平台,统筹推进干部公务员编制一体化、社会工作一体化、数字统战等平台项目,构建新时代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党建新模式,助力党的建设提质增效。

  (二)数字赋能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产业项目攻坚行动,加快产业项目攻坚平台建设,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推动靶向招商,精准补链延链强链。开展“智赋百景”行动,健全人工智能公共支撑体系,加快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大场景开放,壮大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产业,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区。强化数字经济监测分析,持续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到2026年创新企业突破85家,打造若干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6年关键环节全面数字化企业占比超75%,打造新型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双标杆”城市。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农业农村一体化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拓展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应用,争创省级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到2026年全市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35%。支持平台企业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动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加快城市类选品中心落地,以“产业带+直播”挖掘新增长点,到2026年全市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部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超35%。深入推进厦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智慧口岸试点,促进贸易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数字金融品牌,加快鹭江供应链金融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经营新模式、新业态。

  (三)数字赋能政府治理。持续深化城市大脑建设,统筹推进“政务+AI”应用,加快基础大模型部署和应用赋能平台建设,加大场景谋划和语料库建设,在政务办公、城市治理、政务服务等领域落地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持续优化“闽政通厦门频道”“i厦门”“i政务”等平台,实现全接入、全覆盖、全数据、全应用、全提升,构建“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智慧发改、智慧市场监管、智慧港口等建设,加快城市运行“一屏通览”、市经济智慧决策大数据系统、“一网协同”一站式政务工作平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等综合应用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和政民互动,全面提升“政策事项一网公开”水平。充分复用省上公共能力,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管理、电子印章服务等平台的支撑应用。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体验评估机制,到2026年累计推出6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覆盖超95%政务服务办件量,“政务服务一网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升级构建企业“窗外”事务协调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增值服务”优化升级;推进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全力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提升“行政执法一网监管”。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模式改革,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底座,拓展数智化创新应用场景,构建全市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

  (四)数字赋能文化发展。推进智慧文旅一体化平台和厦门文旅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基于数据导向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和治理模式。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特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应用,加快文物、戏曲艺术等数据资源库建设,丰富数字文创、数字内容、数字游戏等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和景区智慧化建设,实现区级以上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服务100%覆盖。加快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厦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扩大游戏、动漫等数字文化内容和服务出口。实施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工程,推进“影视+文旅”融合发展。举办厦门国际光影艺术节等活动,鼓励数字文化内容作品创作,提升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水平。

  (五)数字赋能社会发展。落实“三个对标”要求,深化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大脑应用支撑、一体化运维监管等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快市区两级“一网统管”体系建设,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应急、消防等所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全量接入市级城市治理平台,实现各类事件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深化智慧城中村建设,提升城中村治理的现代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提升“i教育”平台支撑能力,深化教育大数据开发应用。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强化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共建共享互认,提升三医联动服务。完善人社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拓展人才服务、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系统功能。夯实大交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探索高精度地图交通安全应用,打造城市级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强化智慧市政园林建设,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打造韧性城市。深化信用城市建设,打造无押金信用社会、先离场后付费信用停车等场景。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管理的全面融合,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

  (六)数字赋能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时空大数据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构建二三维一体化时空数据底座。完善气象综合立体监测站网布局,推进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深化各环境要素综合管理,实现生态环境“一图可见、一网可管”。推进闽西南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平台建设,探索应用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赋能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动形成闽西南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格局。拓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促进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推动数字赋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建立完善碳汇数字化管理和服务。

  五、全面优化数字化赋能发展环境

  (一)推进适数化制度改革。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厦门数据港建设任务,做好制度衔接,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数据产权、数据交易、公共数据开发有偿使用等制度机制,补充、修订本市数据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出台促进人工智能、数据产业等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数字化发展提供良好制度保障。完善数字经济运行机制,加快形成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各领域分工协作的一体化工作推进格局。

  (二)扩大数字领域开放合作。发挥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多区叠加区位优势,聚焦数字商贸、数字金融等领域,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砖国家之间开放协作。加快金砖数字街区建设,探索建设金砖国家示范电子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深化与台港澳地区间数字领域合作,用好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园等载体,将厦门打造成台港澳地区数字内容产品在内地的重要展示交易窗口和产业对接平台。

  (三)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水平。升级改造产业扶持资金系统,优化“慧企云”政策服务平台和“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升政策兑现效率和质量。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和执法方式,健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深入推进数字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力度和精准度。

  (四)强化数字化发展标准支撑。实施数字厦门标准提升工程,鼓励支持市内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省和行业标准制定,建立健全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抢占数字化标准制高点。加大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开展标准宣贯及评估评价工作,提升标准应用水平。

  六、加强数字化赋能支撑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设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数字化赋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各区各部门要把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数字厦门建设的战略性任务、升级版工程来抓,建立健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数字化发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优化政策、资金、人才配置,按照“两化三单”工作方法,梯次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要加强对数字化赋能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强化人才引育。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完善数字人才“育、引、留、用”政策体系,加大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力度。深入实施数字专业素养提升行动,鼓励政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着力弥补数字鸿沟。用好干部学堂、公务员超市、党校培训班等载体,持续开展“数据大讲堂”“政务+AI”系列主题培训,提升全市干部治数用数、应用AI的意识和能力。探索推动数字人才资源共享,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人才交流机制。

  (三)强化项目带动。参照省级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数字化赋能千行百业、“政务+AI”项目的策划与梳理,分年度实施,逐年细化项目建设目标与内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建立项目跟踪督促和评价机制,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项目建设实效。

  (四)强化多元投入。发挥“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作用,统筹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资金渠道,拓宽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来源。加大数字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两重”“两新”等重点项目的征集储备,压实项目管理责任,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数字技术创新及数字化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

  本方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附件: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到2026年)

附件:

  • 厦府〔2025〕90号.pdf
  • 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到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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