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5P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20号)、《关于2025P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21号)、《关于2025P1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22号)、《关于J2025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思明区03-11莲前南片区前埔南路与古楼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5P08)、湖里区06-08五缘湾片区环岛干道与钟宅路交叉口东侧(B01)地块(编号:2025P09)、湖里区06-07县后片区枋湖北二路与枋湖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25P10)、集美区11-16凤林片区浔江北路与海凤路交叉口南侧地块(编号:J2025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依法依规开展上述地块出让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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