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黄勇民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
(二)
任命:
陈鸿萍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晓斌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巫秀美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泰生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周海萍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
方斌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
潘曦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杨庆伟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明镜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庄毅伟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
免去:
林沂华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陈鸿萍的厦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曾永强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巫秀美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刘育生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厦门市公务员局局长;
林金平为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洪春火为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局长;
熊衍良为厦门市商务局局长;
吴杰为厦门市信息化局局长;
罗才福为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林杰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柯继安为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放为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蔡良涯为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育生的厦门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林金平的厦门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洪春火的厦门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熊衍良的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局长职务;
吴杰的厦门市信息产业局局长职务;
罗才福的厦门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林玉泉的厦门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王德贤的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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