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告
厦门市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3-10 10:58 字号: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认真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动力新起点,全面深入推进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我市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海丝中央法务区落地厦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入围第六届“法治政府奖”,“‘小快灵’立法破解共享单车治理难题”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10余家中央媒体集中来厦采访报道我市典型做法。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积极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建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开展法治学习,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审议年度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对各区委、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并推动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三是高站位谋划部署推动。紧盯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治中国典范城市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主体工程和市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纳入厦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出台《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为抓手,着力打造更优的法治生态、创新生态、人才生态。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厦门市高质量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方案》,聚焦堵点痛点难点提出改进举措,18个指标全部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厦门市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出台全国首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立法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以海丝中央法务区落地厦门为契机,加速形成高端法律服务业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构建良法善治的制度环境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先行先试“试验田”作用,在精准立法上下功夫,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排水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法规规章立法项目16件,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开展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等专项清理,废止、修改物业管理、酒类管理等法规规章9件,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40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规定》,组织法律顾问为市政府重大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律论证59件次,对市政府5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共聘请23名法学专家、463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聘请270名律师担任全市53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面有效覆盖。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

  修订《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整合镇(街)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镇(街)综合执法队,承担综合执法职责。制定《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各类证明事项241项。

  六、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制定《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推出《关于律师助力企业纾困五条服务措施》、《厦门市公证与司法鉴定行业助企纾困五项服务措施》,打出了一套助企纾困“组合拳”,积极助力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持续稳定经营。以“非接触”方式提升审批服务实效,疫情期间,市行政服务中心采取“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全程网办”。对因疫情生产生活受影响、无法按期缴交罚没款的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等措施,批准行政相对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99起,涉案金额3497.48万元,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500余件,暂退全市373家旅行社缴纳的8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共计8100余万元。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开启7×24小时全天候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模式,为广大市民提供不间断的专业法律咨询、调解预约和引导分流服务,受理咨询6942件。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厦门援务通”微信小程序开展便民服务,有效满足广大群众疫情期间法律服务需求,共提供法律咨询236件,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2件。

  七、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制定《厦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机构、编制、人员;设立市级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统一接受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19件,受理1541件。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1件,受理268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应诉案件68件,其中单独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6件,以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一审案件42件。召开全市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率先实现重点部门市区两级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成立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推动各区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推动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职调解员。出台《律师参与信访实施办法》,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深化“四门四访”,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党建融入基层治理,加强网格化建设,确保每个网格内至少有包保干部、网格员、民警、基层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5类人员,全市网格员覆盖率100%,筑牢纠纷预防基层基础,推动源头治理。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综合运用监察、司法、审计等多种方式强化权力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市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攻坚”专项行动中,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178家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数、行政处罚率、处罚金额三项指标位列全省前三名,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案件。

  九、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政府治理科技保障

  升级多渠道融合互补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好办、易办;大力推进“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达100%。增加“e政务”自助终端站点,实现9省1133项自助事项“跨省通办”,实现708项高频事项“掌上办”、113项事项“秒批秒办”,“一件事五个办”服务品牌的改革经验获省推广。聚力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成6个智慧公安检查站、18个智慧街面警务站、1237个智慧安防小区和9大治安防控业务系统,并在全省率先通过中央部委联合验收。全省率先研发推出“厦门市智慧养犬管理系统”,建立“联合执法+立案处罚+强制免疫+督促办证”依法规范养犬模式。因应疫情防控,建立“三公(工)融合”机制,开展大数据流调溯源工作,高效核查处置涉疫数据,配合开展新冠肺炎阳性病例轨迹核查,精确锁定密接、次密接人员,受到孙春兰副总理、国家指导组和省委主要领导肯定。

  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编制“八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成立我市“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开展百场公益普法活动。举办全市“宪法宣传周”暨百号万屏线上宪法宣传活动。打造公益普法天天行阵地。推动建立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机制。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6批次70名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法治建设协调议事机构、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不到位,存在有机构设置但未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化系统建设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整合融合,提高智能化水平。以上这些问题,我市将在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中,逐项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推动解决。

  2022年,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聚焦率先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最具安全感城市目标,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打造更优的法治生态,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加强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推动《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实施。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高端法律服务业深度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加强经济特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金砖创新基地、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区、火炬高新区等多区叠加的法治保障。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推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施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推动智慧执法。五是进一步完善解纷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大调解”格局。推进行政裁决,发挥其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六是进一步加强制约监督。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七是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合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和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