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厦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融入法治强省建设,以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为引领、以提升法治政府示范为主线、以筑牢法治社会根基为依托,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成功承办第二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发布法务区“十大建设成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建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打造更优法治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文化、法治人才等有关配套文件,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将述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和考核体系。
(二)优化政府职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推动事项办理要素“五级十五同”,提标升级“放管服”改革。落实《2022年厦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实施方案》,从6个维度、50个重点方面提出98条提升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厦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机制,推进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快速办理,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以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为抓手,引入91个法务机构(项目),集聚800余家传统法务、泛法务和法务科技企业,着力提升我市法治核心竞争力和涉外法治工作水平。
(三)提增立法质效,构建良法善治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出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警务辅助、河长制、大数据管理、粮食安全保障等7部法规,制定修订捐资兴学奖励、水上旅游客运管理等4部规章。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建议、提案的高质量办理,积极将其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0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09件。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修订《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基本要求。编制《2022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共聘请23名法学专家、46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现有公职律师475人。选聘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为重大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法律论证40余件。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基层执法体系建设,如期完成全市45个镇(街)赋权确认和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市29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编制“四张清单”1162项,努力营造宽容柔性执法生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0%以上。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联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七星法治文化街区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成全市应急指挥中心,构建“一中心、多系统、全场景、泛应用”的智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多灾种综合风险识别模型,绘制“突发事件处置一张图”,在省内首创“避灾点数字地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镇(街)“大网格”、村(居)“中网格”、住宅小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构建“网格定位、人员定岗、全员定责”的群防群治责任体系。
(七)创新多元机制,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打造特区版“枫桥经验”,推动诉非联动、诉源治理融入市域治理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依托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率先全省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实体平台全面覆盖。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相关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形成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迎接和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来厦实地督察,我市运用大数据前沿技术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先进做法,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高度肯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拓宽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力量较为薄弱,执法水平特别是基层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权力监督合力需要强化,涉外法治人才较为缺乏等。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安排
2023年,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厦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已取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继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更高站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中国、法治福建有关部署要求,抓好法治厦门建设五年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人才有关文件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更优品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减证便民”,更加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营造包容宽松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服务高地。
(三)更实举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布工作。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方面监督。健全府院良性互动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共同做好行政纠纷化解。
(四)更大力度培养法治专业人才。探索建立科学的法务人才评价标准,编制各专业领域领军人才名单,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等“法治外脑”的作用,使法治人才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专业智囊和法治参谋,形成体制内外法治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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