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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2024-10-16 17:13 字号:

  为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根据《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厦文发办〔2021〕8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24年民营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兑现上一年度扶持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月1日前在我市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不包括网上书店),其中申请“网点建设补助”的应在2024年1月1日前取得。

  (二)申报条件

  1.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出版物的经营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2.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品牌价值或专业特色;

  3.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正常营业1年以上,出版物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或出版物销售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申请“网点建设补助”除外);

  4.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违法记录。

  5.依法履行统计义务。

  二、申报时间

  10月16日至10月29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市文发办、市文旅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通告。

  (二)书店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网站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三)区文旅局对书店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市文旅局。

  (四)市文旅局会同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拟定补助单位、项目名称、扶持方式和补助金额并报审核工作小组审核;经审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书店名录、项目名称等向社会公示,公示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书店名录、项目名称、扶持方式和补助额度报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文发办和市文旅局联合发文,资金直接拨付书店。

  附件:2024年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申报指南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申报指南

 序号

 申报类型

  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

网点建设补助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书店的照片或音像材料

  5.开业至今出版物进货票据复印件

  采取网上提交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登录(https://ixm.xm.gov.cn/lyzt/icz/),进入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审核通过后再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区文旅局。封面申报单位盖公章、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需加盖骑缝章。

  市文旅局 王怡然

  0592-5371090

  思明区文旅局 张映海

   0592-5881303

  湖里区文旅局 陈浩华

  0592-5788132

  海沧区文旅局 熊煦

  0592-6053253

  集美区文旅局 陈威

  0592-6151752

  同安区文旅局 杨雷

  0592-7313096

  翔安区文旅局 洪柏园

  0592-7099529

  2

项目补助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获评“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文件或者其他荣誉称号表彰文件

  3

贷款贴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复印件

  5.《贷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贷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双方有效印章)

  4

房租补贴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房租支出费用发票复印件等

  5

特色奖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书店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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