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进一步稳经济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2-11-14 14:40字号: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稳经济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稳增长政策,加大稳增长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促进“开门红”、助企纾困和稳经济政策配套政策等三轮稳增长政策,政策效益逐步释放,社会普遍反映较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国家、省稳住经济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推动我市加快高质量发展,我市经研究出台新一轮稳经济普惠性政策。

  二、工作进展

  2022年9月启动政策研究制定工作。2022年11月7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范围期限

  该政策适用范围为厦门市辖区内,自2022年11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但本措施中已有有效期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两个方面5条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主要包括依法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二)加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扩大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和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予以贴息。

  五、注意事项

  本措施由市财政、医保、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按职责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措施

  联系电话

  1

  依法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各区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

  第三分局 2111297

  思明区局 2661808

  湖里区局 6039523

  火炬区局 5612366

  象屿区局 6022508

  集美区局 6159100

  海沧区局 6586922

  同安区局 7578938

  翔安区局 7060259

  2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厦门市税务局社保处  5318593、13906007010

  3

  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

  1.各区(火炬)工信部门

  思明区科信局,5885926  

  湖里区工信局,5722394  

  海沧区工信局,6085939  

  集美区工信局,6221819  

  同安区工信局,7022319  

  翔安区工信局,7880923

   管委会,5380068  

  2.厦门国际信托,5311952

  4

  扩大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

  工商银行李经理,17305920523

  农业银行符经理,15160023972

  中国银行陈经理,13306013055

  建设银行张经理,13515966743

  兴业银行陈经理,13225031217

  招商银行吴经理,18059206710

  民生银行邱经理,18030106665

  浦发银行黄经理,13779964826

  厦门银行陈经理,18059828339

  国际银行杨经理,19906005857

  厦门市担保增信组施经理,13779927987

  5

  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予以贴息。

  首贷续贷服务中心5553332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