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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经济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办事指南
2022-11-14 14:44字号:
 

  类别

  序号

  政策内容

  办理方式

  申请流程

  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

  依法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税收优惠,对2022年同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减免至少3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按规定就减租的不动产申请减免1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由厦门市税务局公告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

  申报享受

  纳税人适用本条减免税政策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做好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录入相应减免税代码(代码待政策出台后由税务局公告发布),自行申报享受。

  纳税人适用本条减免税政策的,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有关资料”标准详见实施公告)

  各区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

  第三分局 2111297

  思明区局 2661808

  湖里区局 6039523

  火炬区局 5612366

  象屿区局 6022508

  集美区局 6159100

  海沧区局 6586922

  同安区局 7578938

  翔安区局 7060259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2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均在规定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免申即享

  无需申请

  无需报送

  厦门市税务局社保处  5318593、13906007010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力度

  3

  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100亿元扩大至150亿元。对企业增资扩产、技改项目、研发投入等提供融资支持,企业融资利息费用为2%/年,其余由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实施全程线上管理,企业可一站式完成“白名单”申报和融资申请

  1.“白名单”申请。固定资产投资“白名单”项目,企业登录线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xt.xmsme.cn/jcjj),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发起申请;企业研发投入“白名单”企业,企业免申报。

  2.项目推送。厦门国际信托将“白名单”企业(项目)推送至基金合作银行。

  3.融资申请。企业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进行融资申请。

  4.融资审核。各合作银行开展项目审核、评估。

  5.资金发放。厦门国际信托、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涉及贷款贴息的项目,由厦门信托根据合作银行贷款情况定期支付和结算,并向市工信局、财政局备案。

  1.“白名单”申报:

  1)固定资产投资“白名单”项目,全程线上办理,企业无需提交材料; 

  2)研发投资“白名单”企业,企业免申报。 

  2.融资申请:

  各企业根据厦门信托要求的授信材料清单提交材料。

  1.各区(火炬)工信部门

  思明区科信局,5885926  

  湖里区工信局,5722394  

  海沧区工信局,6085939  

  集美区工信局,6221819  

  同安区工信局,7022319  

  翔安区工信局,7880923 

   管委会,5380068  

  2.厦门国际信托,5311952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力度

  4

  扩大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将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从中型制造业企业扩大至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按规定增加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信用,帮助其解决“贷不到”和“贷不够”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银行尽调审贷,管理机构“见贷即保”。

  企业选择10家合作银行的任一家或多家银行向其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贷通过后向管理机构备案——>企业向管理机构缴纳相应增信服务费(截至2022年底免收一年期增信服务费)——>银行放款。

  根据合作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融资材料,原则上无需单独再向管理机构提交材料。

  工商银行李经理,17305920523 

  农业银行符经理,15160023972 

  中国银行陈经理,13306013055 

  建设银行张经理,13515966743 

  兴业银行陈经理,13225031217 

  招商银行吴经理,18059206710 

  民生银行邱经理,18030106665 

  浦发银行黄经理,13779964826 

  厦门银行陈经理,18059828339 

  国际银行杨经理,19906005857 

  厦门市担保增信组施经理,13779927987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力度

  5

  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予以贴息。设立10亿元规模的厦门市小微企业首贷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1%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1年,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探索以适当形式与增信基金形成联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小微首贷户的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申请享受

  1.登录“厦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线上服务专区(https://xm.celoan.cn/service/firstLoan)登记贷款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应申报材料,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对是否符合贴息条件进行认定。

  2.对于经认定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由贷款银行于规定时间内向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报送相关贷款数据。                    

  3、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核算贴息金额并报市金融监管局审定后拨付贴息资金。              

  1.体现首贷记录的征信报告。

  2.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首贷续贷服务中心555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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