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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 的政策解读
2023-10-29 16:00字号: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缓解能源安全压力,降低二氧化碳和各种有害气体排放,解决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我国汽车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动福建”建设,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目标任务

  包括聚焦公共交通、社会运营、工程车辆和船舶四个领域打造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高地,高水平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营造车路协同智慧出行新高地,招商选资和本地培育内外并举激活本地汽车零部件产业链条三个方面。重点为:

  一是公共交通领域除保留一定数量燃油车用于应急外,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要求100%使用纯电动汽车;岛内及岛外核心城区新增和更换的邮政物流车原则上采用纯电动汽车,引导其他物流车采用纯电动汽车。到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实现较好引领成效。

  二是社会运营领域,公务车领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车辆,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场景外,原则上采用纯电动汽车;旅游客车领域,岛内景区内车辆新增和更换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岛外景区新增和更换车辆采用纯电动汽车;环卫车领域,岛内及岛外核心城区环卫车新增和更换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其他区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并逐年递增20%,到2025年达到100%,鼓励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买环卫服务时,将纯电动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三是工程车辆领域,城市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工程应用领域,探索换电商业模式,新增和更换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40%,并逐年递增20%,到2025年达到80%;港口、机场车辆领域,探索换电应用场景,新增和更换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40%,并逐年递增10%,到2025年达到60%,港区内物流车辆新增或更新100%采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各级财政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中将使用纯电动车型配比作为评审因素。

  四是船舶领域,景区、娱乐场所、摆渡等场景,新增和更换的区间航行船舶优先使用电力驱动船舶;鼓励沿海其他新增和更换船舶使用电力驱动船舶。

  三、工作进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此外,厦门市已入选工信部等八部门组织开展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先行区试点名单。

  四、范围期限

  《规划》从2023年印发之日起实施,规划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聚焦低碳示范、强化配套支撑、完善创新体系、聚力智慧交通、强化产业协同、深化开放合作等六个方面。

  一是聚焦低碳示范,加快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持续跟进电动车新增替代;通过政策引导巡游、网约出租车加快传统燃油车辆更换为电动车;通过强化使用场景便利度引导使用者主动购置更替纯电动物流车;通过设置纯电动客车专用充电车位等措施,支持传统燃油车更换为纯电动汽车;通过优化车辆使用环境,推动市政环卫场景下的纯电动汽车更替;通过换电模式助推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纯电动示范;以公务车辆更新实现全部纯电动替代为抓手,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支持港内装卸设备和车辆纯电动替代,支持厦门机场内部用车更换纯电动汽车,鼓励近海内河船舶优先进行纯电动替代,引导私人领域购买使用纯电动汽车。

  二是强化配套支撑,构建适度超前的充换电设施网络。通过加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差异化优化岛内外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快高速公路和环岛道路快充网络有序覆盖、完善换电站建设流程和监管机制,加快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通过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差异化推进各类小区充电桩建设、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安装。

  三是完善创新体系,支持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支持整车企业完善产品体系、鼓励整车企业智能化转型、适时引进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乘用车企业,持续提升整车企业技术创新竞争力;通过提升供应链技术实力、推动研发技术平台化创新、赋能科研成果市场化创新,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主体。

  四是聚力智慧交通,构建低碳、智慧交通体系。通过加快建设改造城市道路网络、健全便利经济的纯电动汽车使用环境、构建环岛路纯电动化应用示范场景,着力将环岛路打造成国内知名的纯电动车应用示范场景;通过推进车路协同规模化示范应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推广、支持智慧港口和自动化码头改造强化示范引领,高质量发力智能交通和智慧出行。

  五是强化产业协同,完善新能源与智能网联产业生态。通过加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环节技术能力突破,助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实现突破;通过巩固壮大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培育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强化智能网联感知系统的企业配套竞争力,打造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核心部件配套能力,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关键短板。

  六是深化开放合作,建设极具竞争力的区域发展格局。通过强化政策引领、搭建交流平台,以良好环境扩大开放交流;通过打造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重要进出口基地、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加快融入全球汽车价值链。

  六、注意事项

  《规划》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

  七、关键词诠释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具有新技术、新结构、技术原理先进的汽车。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薛钟慰 

  联系电话:0592-289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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