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建筑业改革,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提升建筑业服务保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8年,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三、工作进展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4年11月形成《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4年12月24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意见适用于厦门市,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
分别为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转变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新质生产力、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服务保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聚焦建筑行业发展弱项,从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促进企业增产增收、发展专精特新、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等方面提出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二)转变产业发展模式。从鼓励企业向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发展全过程咨询服务、推行开发建设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企业科研创新等方面提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升产业发展质态。
(三)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新质生产力。以住建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构建智能建造发展体系,明确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带头推行装配式建筑和应用智能建造技术,通过给予奖励、容积率核定优化、鼓励招投标应用等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推动智能建造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
(四)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加快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呈现绿色建造规模化发展态势。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引育行业领军人才,建立多层次人才梯队,通过产学研联动培训、建设工人培训基地等形式,培养技术人才、技能工人。
(六)提高企业服务保障。从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优化人才住房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做好企业服务保障,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发展环境。
(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聚焦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从优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过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引导打造精品工程等方面提出引导市场各方主体依法经营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六、注意事项
本意见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规〔2020〕8号)废止。本意见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智能建造是一种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与先进的建造技术深度融合的新型建造模式,通过软件定义工程、工程物联网、工程建造机器人、工程大数据等领域关键技术,实现数据及知识驱动的工程建造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协同工作与智能化辅助决策,交付以人为本、智能化的工程产品与服务,促进建筑业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实现建筑业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等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专业咨询服务。
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把竣工结算分解到合同约定的形象节点中,分段对质量合格的已完成工程价款(包括价款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确认和支付。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筑业处 联系电话:0592-8123094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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