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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3-22 20:13字号:

  一、背景依据

  《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厦府办规〔2020〕1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于2020年2月25日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实施,有效期为5年,原办法实施5年来成效显著,但有效期届满后需通过修订延续其政策效力,确保水系生态蓝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为了衔接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新规,需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蓝线划定、细化蓝线调整程序与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划定水系生态蓝线,明确保护范围,规范建设活动,统筹水安全、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范围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基本框架

  《厦门市水系生态蓝线管理办法》共分为四章18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四条),主要说明制定办法的依据、范围、主体单位及义务权利;第二章蓝线划定(第五条至九条),主要说明蓝线保护范围规划划定批准机关、划定规划原则;第三章蓝线管理(第十条至十六条),主要说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蓝线范围内禁止活动内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及各部门监督管理不力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至十八条),主要说明解释权及期限。

  五、主要内容

  (一)蓝线划定原则

  1.控制范围清晰,衔接其他规划;

  2.确保水系安全与生态功能;

  3.符合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及水资源规划。

  (二)蓝线管理措施

  1.禁止活动:破坏水系、擅自建设无关设施;填堵占用蓝线范围、排污倾倒废弃物;爆破、采石等危害地形地貌行为。

  2.审批要求:蓝线范围内新建、改建项目需依法办理水行政审批手续。

  3.整改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的原有建筑,属地政府需制定迁移或拆除计划。

  (三)部门职责与法律责任

  1.多部门协同:资源规划、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

  2.法律责任:违反规定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衔接河湖长制:蓝线管理侧重技术规划,河湖长制负责执法监督,二者协同互补。

  六、注意事项

  本办法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水系生态蓝线定义:指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水库、溪流、输水管渠等地表水体的保护和控制地域界线。

  管理对象:包括九大溪流、小(2)型及以上规模水库、原水输水管渠。

  八、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2-576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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