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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022-11-30 21:46 字号:

  我市建立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低收入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5%以上时,由市民政局启动发放月度临时价格补贴,启动当月25日前发放到位;对当年低于5%的月度指数进行累计,启动发放年度临时价格补贴,在次年1月前发放到位。发放对象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散居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月度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不足35元的按35元发放;年度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年月度同比涨幅低于5%的低收入价格月度指数累计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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