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杰斌副市长对2011年市校安工程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校安工程的责任和运作主体,要经常主动向本级党委汇报工程进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已经形成的例会、工作调度、信息通报等制度;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工程实施各具体环节的责任机制。二要科学制定实施计划。要明确工程实施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要继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立项和审批进度;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省工节本、安全高效的加固、改造方案。三要加大资金使用和管理力度。要确保把校安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资金;要进一步落实工程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费用的减免工作。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要定期对改造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做好工程验收、工程安全和师生安全工作;要实行包干督查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督查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健全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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