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科〔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学仪器产业发展,我局制定了《关于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学仪器

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支持科学仪器产业,促进科学仪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2006]6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等六项规划的通知》(厦府[2006]269号)等规定的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

  1、根据我国和厦门市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和生产。

  2、自主创新,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科学仪器(含新型试剂检测仪器)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科学仪器新原理、新设计、新工艺的研究。

  3、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争创国家级科学仪器研发及产业化基地。

  4、突出重点,着重发展面向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先进或高端小型检测仪器。积极发展可进入千家万户的量大面广、快速便捷的微型检测仪器。

  5、开放合作,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支持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协作和联合攻关。加强与台湾在先进制造业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重点扶持本地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科学仪器的龙头企业。

  二、发展领域

  6、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领域,研发快速检测残留农药、违禁食品添加物的便携式或小型化仪器,以及相应的配套试剂盒技术。

  7、在临床检测与医疗健康领域,研发用于常见及传染性疾病早期初步诊断的生理生化检测分析仪器及设备,研发适用于检验中心实验室的中高端自动化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研发病理辅助诊断、数字病理远程专家诊断等医疗诊断系统。

  8、在生物工程与医药生产领域,研发与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相关的通用型生化分析分离仪器及制备设备。

  9、在公共安全领域,研发可用于现场检测、高灵敏的生物/化学危险品快速检测仪器,以及多指标、高处理量的公共场所安全检测系统。

  10、在海洋研究与开发领域,重点开展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科学研究等相关的分析、检验和检测仪器的研发。

  11、在通用仪器元部件及软件开发领域,发展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广泛适用性的光学元件仪器及系统的硬件平台,开发科学仪器通用的自动化控制、数据收集、传输及处理的软件平台,开发科学仪器工程化、产业化及批量生产平台。

  三、保障措施

  12、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以项目为载体,联合组织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3、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鼓励和吸引优秀企业在科学仪器产业投资、研发、生产和应用,促进和扶持企业产业化。

  14、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组织和协调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支持科学仪器的推广应用。

  15、建设科学仪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仪器的研发、中试和转化提供综合配套设备与服务;鼓励企业设立相关的研发机构;建立科学仪器产业孵化园,为企业入驻提供配套支持,促进科学仪器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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