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与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与林业局、市信息化局、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制定的《厦门市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区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经验,为推广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提升我市农村信息化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厦门市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市农业与林业局 市信息化局 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20号)和省农业厅、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市〔2010〕4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试点建设方案。

  一、建设原则

  紧密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原则,整合涉农各部门的资源,为农民提供公益性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公益性服务与增值性服务有机结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化发展步伐,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缩短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在同安区试点建设,试点项目完成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农村全面推广。

  三、建设内容

  (一)数据库建设与共享

  建立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个性化特点的数据库,主要包括农业实用技术、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市场供求、农业专家、劳动力转移、农民生活、气象信息服务等内容。

  (二)建设村镇信息服务平台

  实现“五个一”,即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一处固定的场所,一套信息设备(包括电脑、电话、手机等),一块信息发布栏和一套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服务站管理规定、信息员工作职责、有关服务规范等)。具体内容是:

  1.农村信息员选择与维系

  信息员主要从试点区村(居)干部、村“六大员”(文化协管员、乡村医生(卫生员)、动物防疫员、计生管理员、治安调解员、农技员)、电信代办员、大学生村官,以及镇(街)村(居)内懂知识、会电脑、觉悟高的社会能人中聘用。农村信息员要尽可能与电信代办人员合并,做到信息员既能开展信息服务,又可以兼营电信的合法业务,从开展业务中增加收入。

  2.信息服务站点选择与建设

  信息服务站点选择由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负责,试点区镇(街)、村(居)配合。信息服务站点一般选择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点、村(居)委会、党员ITV电教点、电信代办点。信息服务站点要代表政府合作方处理当地的各类信息运转,代理电信相关业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与规范由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负责,实行统一补贴、统一配置设备、统一设计VI,并与电信VI一同宣传。

  3.信息设备配置与管理

  信息设备由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负责统一配置,统一制定使用管理规范。

  4.信息发布栏建设与使用规范

  信息发布栏建设由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负责,选择合适地点,用于农村信息发布与电信业务宣传。

  5.管理制度制定与管理

  由试点区农业局与各镇(街)牵头,电信公司配合,制定信息服务站管理规定、信息员工作职责和有关服务规范。

  (三)收集整理农副产品市场信息

  由试点区农业局牵头,电信公司配合,向省级平台提交开发农副产品交易信息网站的需求,为农户提供每日的农副产品交易信息,包括每种农副产品的交易价格、交易量、价格趋势等;提供各类农副产品的需求信息;打造农村农副产品交易的初级电子商务平台。

  (四)建设新农村电子阅览室

  由电信公司牵头,试点区农业局、镇(街)配合,向省级平台提交开发电子阅览室的需求,向村民开放,方便村民上网查阅试点区各类农副产品市场交易信息、供求信息以及全省三农网的信息资源,包括农业市场动态、办事服务指南、农业专家、台湾农业文献等。

  (五)开通特色农产品118114订购热线

  由电信公司牵头,信息员配合,收集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以及其他农户的农副产品信息,定期通过试点区“三农服务网”、电信“天翼快信”平台等信息手段向市民推送特色农副产品信息,开通市民118114农副产品订购热线,并建立起农户-村信息员-物流公司的农副产品配送通道,以隘头、瑶市为试点并复制推广,创建厦门市农副产品供求的“淘宝网”。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市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与协调项目建设,审议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实施方案,推进共建的13家网站进行适应性改造,审定特色信息栏目及其内容,推动提供公用数据库与应用系统建设的相关数据,确认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开展阶段性验收工作成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业与林业局,负责项目合作事宜的落实与日常工作的沟通,镇(街)、村(居)选择与建设,制定相关建设规范与管理制定,负责信息站点的设施配置、网络运行并实施,具体信息的采集、加工、发布、应答、转发,项目验收与后勤保障以及农村信息员培训与考核等。同安区作为试点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五、保障措施

  ㈠着力加大农业科技及农村信息化应用宣传和培训

  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宣传农业科技、农村信息化应用,加强农民农业科技意识和信息化应用意识。电信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镇(街)信息站信息员培训和交流会议,持续推进农村信息化应用和沟通渠道建设。市、区财政要为项目建设的信息资源整合、设施配备、业务培训、镇村信息服务站运营维护和农村信息员补助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㈡着力推进新农村信息化网络全覆盖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实施线路、杆路迁移改造,优化本地网络,争取到2011年底实现全市农村光纤到户及3G移动信号全覆盖,推进农村“智能宽带网”应用。

  ㈢着力强化农村信息化惠农措施

  集中采购质量可靠、价格实惠的3G智能手机终端投放农村,属于“家电下乡”目录中的产品,按照“家电下乡”政策予以补贴,并在试点区安装“三农服务网”客户端,推进农户用手机上网查阅三农信息、农副产品市场信息以及应用手机开展农副产品交易。免费为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居)民建设基于3家运营商的短信群发平台,使各类信息可通过短信平台发到电信、移动和联通的手机和小灵通用户。组建村级电话虚拟网,实现村(居)民天翼和固话互拨免费。为村(居)民免费开通平安联防功能,实现农村防火、防盗、防抢联动报警。为农户固定电话、宽带、天翼安装惠农版,互动电视实施年缴144元,免安装调测费。

  附件:厦门市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厦门市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张友福(市农业与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旌扬(市信息化局副局长)

      洪琴水(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黎树旺(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世真(市水利局副局长)

      赵晓武(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刘瑞文(市气象局副局长)

      林勇鹏(市粮食局副局长)

      罗咚玲(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刘奇光(市供销社副主任)

      许严宏(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业与林业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孟繁革(市农业与林业局宣教外经处处长)

  副主任:彭明赞(同安区农业局局长)

      马 琨(市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李 隽(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公众客户部主任)

  成 员:白 昱(市财政局)

      熊继恒(市水利局)

      洪谦虚(市海洋渔业局)

      帅方红 (市气象局)

      曾朝明(市粮食局)

      胡雅芬(市物价局)

      康炳华(市供销社)

      卢维沙(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

      龚玲安(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

 

扫一扫手机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