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鼓浪屿风景区部分新设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审批登记等事项的通告

厦鼓管联〔2011〕1号

  近期,相关部门将就鼓浪屿风景区“申遗”工作进展情况,依据《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对鼓浪屿风景区内经营区域、网点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为最大限度地保障鼓浪屿风景区内经营者权益,避免因经营区域、网点设置的调整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暂停鼓浪屿风景区部分新设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审批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审批的范围:鼓浪屿风景区内餐饮业(不含家庭旅馆、酒店),工艺品、干果、水产干制品的批发、零售等新设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审批,包括增加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二、监管措施:在暂停审批期间,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无照经营上述行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三、暂停期限:本通告执行至2011年9月30日为止。

  特此通告。

                    鼓浪屿管委会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厦门市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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