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

  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的,将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约谈小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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