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22〕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厦门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第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7日
厦门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及《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助力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5月28日在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四服务”精神,以及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科技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基础支撑,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5年目标: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7%,各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素质标准和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开展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我市科技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1.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科学教育,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加强中小学探究性学习,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高校科学基础通识课程和相关专业建设。鼓励开发优秀科学教育校本教材,依托“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共享普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项目,选树大学生创业典型。
2.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进校园活动、科学调查体验、科技节、科学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普研学等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计划,鼓励中小学利用各类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广泛开展各类科技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每年组织5家以上单位面向青少年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完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推动高校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等,组织25万人次青少年参与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4.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科学精神、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科技知识和技能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每年培训科学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100名。加大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力度,每年培训校内外科技辅导员400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健全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评价机制。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专家巡讲、“送教下乡”、“送培到基层”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牵头,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等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5.加强高质量科普服务。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提供农村科普服务,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面向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的知识宣传与能力提升活动。加大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涉农区的帮扶,向我市偏远农村地区提供优质科普资源。
6.培育高素质农民。实施农民培育行动,到2025年,累计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12500人次,新增培育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150人,培育农业创业创新带头人300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5000人次。加大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农村创业妇女、退伍军人、家庭农场主等培育力度。
7.强化科技兴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院(校)地共建、科企合作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实现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岛外四区街(镇)、一三产业全覆盖。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千会帮千村”等助农活动,创建“科普示范村”,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村科普宣传员和科普信息员示范带动作用。针对科普宣传员和科普信息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科协等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8.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双爱典范”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9.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围绕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主题,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周、“安全生产月”、创新方法培训等活动。加强企业科协等组织建设,发展企业创新文化。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引导产业工人争当“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讲理想、比贡献”、最美职工、巾帼建功、职工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促进职业素质提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开展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增材制造技术综合应用技能大赛等,每年举办5场以上市级职工技能竞赛、选树30名金牌工人、创建劳模工作室30家。在产业工人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推动科普活动进企业。引导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11.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企业家精神培育,打造企业家新风正气厦门“名片”。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企业家培训体系,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并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科协等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12.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点)、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社区科普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养老服务机构等,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意愿和活力,开展智能技术运用互助互学活动。
13.加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发挥医务人员专业优势,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慢病管理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覆盖率。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推进体卫融合发展。到2025年,参加科学体育健身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比例达50%以上。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银龄科普志愿服务,发挥老专家科普报告团、金融知识老年宣讲队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协等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15.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履职相关的一般科学知识,以及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旅游经济等领域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态势、厦门发展需求,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提升科学文化素养。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把数字厦门、“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思维与决策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引进开发一批科学素质新课件、现场教学基地。办好科技知识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科普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单位和科学教育场所参观学习。发挥厦门科技社团等高端特色智库作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与科普活动。大力开展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等参加。
三、推动六个科普项目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六个科普项目落实、落地。
(一)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1.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各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做好公众科普,加大“国家科技进步奖”中科普类奖项的申报推荐力度,鼓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主体将相关科普工作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内容和验收指标。发挥“科创中国”、科技社团等平台作用,汇聚社会科技资源推动科普工作。鼓励学会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围绕科技成果,突出我市科创高地和民生热点内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发布”活动,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鼓励推动学会、高校、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科学装置(备)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支持院士、知名科学家建设科学传播工作室,积极参与省科协“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八闽行”等活动。
3.强化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以林巧稚、卢嘉锡、钟南山、蔡启瑞、詹文龙等科学家故居(旧居)、纪念馆为基础,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院士专家宣讲活动、“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学习宣传等活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科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科学传播者。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加。
(二)推动科普数字化赋能工作
4.搭建数字科普平台。推进科普工作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结合科普数字化改革,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依托数字厦门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互联网+科普”,加快“科普中国”APP(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科普中国”后厨作用。加快“科普中国e站”转型升级,发挥科普阵地作用。
5.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充分激发媒体社会责任,推进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围绕重大科学事件、突发事件等及时发声和辟谣。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科学性。促进科学与文化艺术融合,创新科普表达和传播方式,增强科普传播力和实效性。
6.繁荣数字化科普创作。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利用数字化手段,发挥好科普创作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促进科学家与科普、教育、出版等工作者合作,围绕数字信息、海洋高新技术、医疗健康、碳达峰碳中和等主题,生产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厦门原创科普图书、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精品,遴选一批市级优秀科普作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科幻产业,支持科幻电影拍摄。在青少年读者群体中开展科幻创作交流活动和科学启蒙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牵头,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等参加。
(三)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7.打造综合性科普场馆,推动已建科技馆升级改造。紧贴民生实际,建设有地方特色综合性科普场馆和各类专题科普馆,各区通过财政补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综合性科普场馆和各类专题科普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统筹推进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推动已建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探索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持续推进馆校合作、馆馆合作和馆企合作,大力打造品牌科普活动,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推动已建科技馆升级改造,加强数字科技馆建设,完善科技馆免费开放管理。
8.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青少年宫、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将科普设施与未来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推动目前没有条件建设科技馆的区建设科普活动场所,到2025年,全市所有区都拥有1个以上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画廊等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
9.发挥各类科普基地作用。深化各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探索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化发展,开通数字化管理平台。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公共交通等设施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打造科普基地。开展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利用多媒体、互动设施、文创产品等将科学知识可视化、趣味化,到2025年累计建设20家以上优秀科普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等参加。
(四)推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
10.协同推进应急科普。坚持平战结合、协同联动,建立市、区、街(镇)三级应急科普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公众和科学家沟通的桥梁,邀请专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全面推进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健全应急专题舆情口径库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舆情应对模块编制。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
11.健全科技志愿服务体系。构建市级统筹、区级构建资源集散中心、街道(镇)级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图书馆、老年大学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志愿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管理制度、服务激励机制。
12.加强基层科普服务。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城市等示范创建,合力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组织,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科普主题活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全市战略布局开展科普专项行动,做到“科普先行”。鼓励有条件的区实施全域科普行动,每年科普活动不少于50场次。
13.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普人才评价体系,鼓励支持科普专门人才申报市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等各类人才计划。继续完善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支持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省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在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中增设科普专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为从事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的科技人员设立科普岗位,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开展科普培训、技能比赛等交流活动,提高科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组建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大讲堂、健康科普讲师团等专家团队,面向基层开展点单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加。
(五)推动科学素质交流合作
14.推动科技人文国际交流。发挥引才引智职能优势,借助外专系统国际人才交流合作资源,推动高端外国专家参与科普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科普项目合作,支持我市优秀科普产品、展教用品展示推广,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竞赛、科技夏(冬)令营等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推进科技援外培训和科普合作工作,鼓励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金砖国家和地区人员来厦开展科普交流。利用厦门同乡会等建立科技合作联络站、科技社团,搭建“一带一路”对外科普合作平台。
15.深化闽港澳台交流合作。推进厦台文化科普交流工作,开展厦港澳科普合作研究,支持厦台共建海峡智慧科技研究院,建设港澳青少年实习实训基地、双创中心。参与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海峡两岸科技专家论坛、海峡两岸科普论坛、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与管理科学论坛、海峡两岸科学嘉年华、海峡气象青年汇、台港澳研学实践等特色交流活动。继续有效吸引金门县及台湾本岛各学校到厦门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交流等。到2025年,累计参与的科技人才、青少年达20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等参加。
(六)推动心理健康科普工作
16.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推广心理帮助计划,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系统、长期心理服务。有针对性地面向教师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组织开展中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定期开展心理体检、心理保健和上门心理辅导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心理辅导站。
17.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并纳入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普及应对危机的心理健康科学知识。在地震、台风、泥石流、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及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疫情等突发危机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专家参与灾后心理危机干预,降低受灾群体心理影响,服务抗灾抢险救援工作。
18.促进心理健康科普。开发心理健康科普课程,开通厦门市社会心理服务系统。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在线心理问题解答及远程视频会诊等,探索心理健康服务的“互联网+”模式。发展壮大心理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心理专家资源库。制定相关标准,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市政府加强对科学素质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坚持市政府召开实施工作会议部署任务等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市科协扎实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重点任务分工,开展培训交流和督促指导,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区“十四五”实施方案。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好《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构牵头作用,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加强机制保障
完善政策法规。落实国家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提高政策执行实效。研究制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配套政策。探索建立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并启动首次评定工作。开展科普理论、科普方法、科普机制以及科普政策研究。
完善表扬奖励机制。市、区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推进将科普业务列入全市科技奖体系,鼓励设立科普项目、表扬科普人才。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事迹。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定期开展我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科普统计,为科学素质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将科技教育、科普宣传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投入水平。《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需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科学素质建设。加强对科学素质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积极拓展科普资金多元化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责任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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