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在厦门签定
《协议》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三市同城化合作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共同推进的主要事项及保障机制。一是提出“五个坚持”基本原则。即,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坚持项目带动、循序渐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二是提出同城化发展目标。近期目标为,至2012年同城化要迈出实质性步伐,“十二五”(至2015年)要初步实现同城化。三是编制同城化发展规划。三市联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并抓紧运作,尽快启动编制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11月底完成;尽快启动编制综合交通等9个同城化专项规划或专题研究,力争2011年底完成。四是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合作共赢、基本公共服务合作、资源要素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十二类的具体事项。协议提出,要共同策划并推进同城化项目建设;尽快推进第一次党政联席会确定的18个同城化启动项目,对事关三市共同发展、条件成熟的项目,要率先启动,加快推进;要按照“抓龙头,铸链条”的要求,共同梳理三市产业发展脉络,加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引导产业项目合理布局和融合发展,合力对接一批助推同城化发展的大项目、高端项目。五是建立同城化保障机制。建立厦漳泉三市磋商机制,落实同城化三市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成立专责工作机构,负责落实同城化专项规划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推进三市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加强与上级沟通,共同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资金安排、体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增进区内媒体合作,加强对外宣传合力,加大对同城化发展的宣传力度,公开征集同城化金点子,增进市民对同城化理念的认同和参与,营造厦漳泉同城化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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