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政策促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

  在2009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一是增加了扶持内容,扩大了优惠范围,并突出重点对在“两岸金融中心”新设立或从我市以外新迁入“两岸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特别优惠。二是明确规定对股权投资类企业采用登记注册制,实行备案管理,并制定了购房租房补贴、所得税返还奖励、人才优惠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三是对在“两岸金融中心”注册的相对于在“两岸金融中心”区域外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购房租房补贴、税收奖励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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