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可清市长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6月19日,市长、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可清主持召开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意识决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增强服务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抢抓一切机会,抓紧每一项工作,做好每一件事情;要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改变个别部门和人员工作等文件、等纪要、等批文,等上级要求,等别人督促的被动作法,做到困难面前不停步,矛盾面前敢负责,风险面前敢担当;要推动“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向纵深发展,动真格、出实招、解难题、求实效,切实解决少数单位和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二、优化服务环境。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孙春兰“要把发展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环境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在推动审批提速、服务提效、作风转变、环境优化中争取更大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要依法依规办事。要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二要改进机关作风。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对办事的群众要笑脸相迎、好言好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三要办好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把善于做群众工作,有群众基础,有群众感情,会群众语言的优秀干部抽调到基层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娴熟的业务能力,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相关部门要加强明查暗访,随时抽查,促使窗口服务上台阶、上水平。
三、体现服务成效。一要体现在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具体成效上,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办事规则,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二要体现在全面推进“五大战役”的实际成果上。厦门的效能建设要体现在厦门的大事上,具体就是“五大战役”重大项目等;要解放思想,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大胆先行先试。三要体现在为民服务的有效作为上。要落实好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的要求。如实反映基层情况和群众诉求,着力帮助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就业、收入、教育、住房、社保、医疗等突出问题,提升民生保障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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