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惠芬任职的通知

厦府〔2013〕22号

市工商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吴惠芬为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9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