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1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灾害天气各项应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5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发明电〔201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入冬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偏低,南方多地多次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受灾人口已达数百万人。据中国气象局预报,未来几天,我国冷空气活动仍较频繁,雨雪冰冻天气仍将继续,灾害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近日,我省南平、三明和宁德的高海拔山区出现雨雪冰冻天气。据我省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省政府领导要求气象部门要及时会商,精确预报,及时做好灾害趋势研判和预警信息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防止出现电力、交通、供气中断,保证市场供应,切实减轻灾害对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群众生活的影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雨雪天气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一、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分析会商,及时做好雨雪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加强灾害趋势研判,妥善安置可能受影响的群众,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灾害性天气应对预案,加强运力配置,确保运输安全。特别要针对当前即将进入春运,人员出行频繁、交通运输压力增大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调配运输工具和人员,及时发布航班、车次调整信息,引导旅客有序流动。各地区要进一步落实冰冻雨雪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的准备,及时组织做好铲冰除雪等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说明和维护秩序等相关工作,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御寒衣被等救灾物资,同时迅速调配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
三、保障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巡检排查和优化调度,确保正常运行。一旦发生险情,迅速组织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和中断。要做好校舍、卫生院、敬老院、候车室、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积雪清除工作,防止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和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监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货源组织、运力调配和市场监管,确保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群众生活需要。
四、切实做好电网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省经贸委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网防范雨雪冰冻灾害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2 号)要求,牵头组织做好全省电网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各地要集中开展电力线路走廊清障工作,密切配合电力部门及时解决电力线路维护、恢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电力部门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做好恶劣天气下电力负荷预测,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组织力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用电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
五、妥善做好灾害救助和农牧业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御寒防冻灾害救助各项工作。受灾害影响地区要加大救灾资金、物资投入力度,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群众,要通过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予以安置,特别要做好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救助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牧业生产抗灾救灾支持,派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一线,指导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农业种养大棚和圈舍等设施加固和修复、农作物防低温冻害和水产养殖越冬防寒等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游客安全出行的提示提醒。
六、加强值守应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值班带班。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密切关注雨雪天气发展变化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5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