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3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教综〔2013〕8号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市招办:
现将《厦门市2013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
厦门市2013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3〕56号),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13年厦门市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间安排在6月8日进行;考查科目为英语,时间安排在6月2日进行。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毕业和结业
各小学根据《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或结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公办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初中实施划片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择校的原则。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
2.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派位结果不得更改。其他区初中招生划片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确定,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段为依据。
3.除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可组织与招生特色项目相关的技能测试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擅自招生。
(二)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等应届毕业生。
3.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本市民办小学中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4日和5日,其他各区的报名时间由相关区教育局确定。
因户籍地变更等原因需跨区回户籍地报名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
根据厦府办〔1998〕078号文、厦府办〔1999〕141号文和厦府办〔2000〕226号文规定,符合厦门市捐资兴学有关条件要求选择初中就读的,应于6月17日前将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及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文关于“继续给予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特殊照顾,其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允许择校择园一次,免收择校择园费用;如未享受择校择园照顾的,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要求选择初中就读的,应于6月17日前将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及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再参加初招电脑派位。
(四)录取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特色学校(班)和政策照顾生的提前录取;第二阶段进行划片升学电脑派位,含台生班和符合推荐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录取。
思明、湖里辖区内的公办中学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方案见附件2)。集美、海沧、同安、翔安辖区内的公办中学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各特色校的招生办法应报市教育局核准后,于5月30日前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应于6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并张榜公布3天,公开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厦门外国语学校今年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抽签方式录取新生(招生方案见附件4)。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英语特长班的招生应参照厦门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不再举行英语能力测试。
已被音乐学校、厦门一中声乐特长班、双十中学舞蹈特长班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其他特色学校。未被上述3所学校提前录取的考生,可在初招报名提前批志愿中选报厦门外国语学校和其他一所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或双十中学思明分校。
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初中台生班继续招生。其中,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台生班名额各80人,外国语学校台生班名额35人。在我市岛内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商、台胞子女可选择参加就读小学所在片区的电脑派位,也可选择参加台生班的电脑派位。因家长工作、购房等原因居住在岛内但不在岛内小学就读的台生,若要参加台生班派位,须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报名。拟选择上述3所学校的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报名表中排序填报,且须填满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由电脑随机派位。
三、民办初中招生
(一)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统一实行免试报名入学。各区教育局要在对民办初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规模,于5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的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初中招生时应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优先招收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且目前仍在厦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教财〔2011〕17号)要求,对符合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不得再收取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三)民办初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要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公办中学的办法执行。要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免费的相关政策。民办中学的招生名单应于6月23日前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各相关工作,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引导到就近的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就学。
(三)校长是学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把关,负起全责。各小学应做好学生报名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认真核定户籍,防止报名表漏填、错填。经确认后的志愿不得更改,报名表不得涂改。
(四)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可继续在小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班)就读;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继续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须出具有关证明)。
(五)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除政策规定的之外,不得招收择校生,也不得以与有关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入学。进一步加大中招定向生政策执行力度,初中阶段的借读生不享受定向生政策,不具备高中招生破格录取、特长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放弃在厦升学派位及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中学。
(六)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初中招生方案,参照本文件精神,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要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确定招生片区范围。要进一步挖潜扩容,公平、公开、公正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大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比例。
(七)全市的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区应成立初招领导和监督机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及时纠正擅自将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的做法。要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工作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中学名单
2.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思湖片区)
3.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方案(思湖片区)
4.2013年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5.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思湖片区)
附件1:
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中学名单
学 校 |
项 目 |
招收名额 |
招生范围 |
厦门二中 |
体育类 (足球) |
25 |
|
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 |
体育类 (乒乓球) |
15 |
海沧区 |
翔安一中 |
体育类 (田径、排球) |
20 |
翔安区 |
新店中学 |
体育类 (田径、篮球) |
20 |
翔安区 |
厦门一中 |
艺术类 (声乐) |
25 |
|
双十中学 |
艺术类 (舞蹈) |
25 |
|
厦门六中 |
艺术类 (舞蹈、声乐、器乐) |
50 |
|
厦门二中 |
艺术类 (美术) |
25 |
|
厦门五中 |
艺术类 (表演艺术) |
25 |
思明区 湖里区 |
大同中学(前埔校区) |
艺术类 (舞蹈、声乐) |
30 |
思明区 |
同安一中 |
艺术类 (声乐) |
25 |
同安区 |
新圩学校 |
艺术类 (舞蹈) |
20 |
翔安区 |
观音山音乐学校 |
艺术类 |
70 |
思明区 |
附件2:
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思湖片区)
一、报名
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4日和5日。申请在思湖片区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应填写《厦门市2013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
具有岛内户籍在岛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5日),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交验户口簿,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
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下学期开学(2013年2月27日)之后转学的,报名时按转学之前就读的小学确认片区。个别毕业生因住址迁移、户籍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必须于5月30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跨片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在除厦门一中、双十中学之外的片区内中学派位。
各小学应于6月14日前将审核后的报名表整理成名册送交区教育局(直属小学送交市教育局基教处)。学生学籍材料暂留小学,电脑派位后,再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交接。
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再参加初招电脑派位。
二、公办小学毕业生的录取
思明、湖里辖区内的公办中学除经市教育局核准确认的特色校(班)外,根据《厦门市2013年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方案(思湖片区)》(附件3)分成22个片区,在各片区内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演武小学的毕业生在第2和第3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莲前小学本市户籍毕业生在第7和第8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某片区报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超出部分派往另一片区,再参加所属片区学校的派位。
二实小、莲花小学、鹭江新城小学、莲龙小学本市户籍毕业生可在第6片区或第7片区中选报一所中学派位。
何厝小学毕业生中的原何厝、塔埔、岭兜三个行政村村民子女可在第9和第10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
东渡小学、东渡二小本市户籍毕业生在厦门六中和湖里中学中选报后派位,非本市户籍学生参加第4片区派位。
天安小学的毕业生在第13和第15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湖里二实小、乌石浦小学的毕业生在第16和第17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某片区报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超出部分派往另一片区。
属第4片区的学生应填报志愿。学生应按本人的意愿填报所在片区的所有中学,且须填满所有学校。录取时,按志愿顺序由电脑随机派位。
除上述学校、片区和台生班以及取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学生都不填报志愿。
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经申请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可“捆绑”参加片区派位。
三、民办小学毕业生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一)推荐条件
在思明区、湖里区的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2013年2月27日)前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父(母)亲在厦暂住且目前仍在厦务工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安排
第1片区安排50个学位,第2片区安排50个学位,第4片区安排180个学位,第7片区安排350个学位,第8片区安排500个学位,第9片区安排80个学位,第10片区安排150个学位,第12片区安排120个学位,第13片区安排40个学位,第14片区安排25个学位,第15片区安排25个学位,第16片区安排80个学位,第17片区安排40个学位,第18片区安排50个学位,第19片区安排120个学位,第20片区安排140个学位,共2000个学位用于招收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
思明区民办小学可推荐662名;湖里区民办小学可推荐1338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派位。
(三)推荐办法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2010〕292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推荐参加派位: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厦暂住。学生父(母)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两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在优先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后仍有余额的情况下,再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派位: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厦暂住。学生父(母)在岛内实际居住1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一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经以上推荐后仍有余额的,再推荐其他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具体推荐办法由思明、湖里区教育局制定,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应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张榜公布3天。
(四)注意事项
获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应持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非厦门岛内户籍学生要求在岛内升学申请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
符合优先推荐参加派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持有以下材料:
1.原籍身份证明;
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岛内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两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能证明在厦务工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4.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思明区民办小学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1、2、4、7、8片区的电脑派位;湖里区民办小学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8、9、10、12至20片区的电脑派位。学生须在报名时选择一个就近派位片区填报,由电脑根据学生填报的片区情况进行派位,若无法被派入学生选定的片区,则由电脑随机派入其他片区。报名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此类学生参加本市岛内初招电脑派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也不改变派位结果。
附件3:
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方案(思湖片区)
片区 |
中 学(班/额) |
片 内 小 学 |
说 明 |
1 |
厦门一中(6+2/300+80) |
实小、园南、公园、思明二实小、思北、文安 |
1.外国语学校向岛内招440名学生,向岛外招90名学生。 2.音乐学校面向全市招收70名音乐特长生。 3.厦门一中面向全市招收25名声乐特长生。 4.双十中学面向全市招收25名舞蹈特长生。 5.厦门六中以思湖片区为主招收50名艺术特长生。 6.厦门二中面向全市招收25名足球特长生和25名美术特长生。 7.厦门五中面向思湖片区招收25名表演艺术特长生。 8.大同中学(前埔校区)面向思明区招收30名艺术特长生。 9.观音山音乐学校面向思明区招收70名艺术特长生。 10.科技中学向岛外招50名科技特长生。 11. 一中、双十台生班名额各80名,外国语学校台生班名额35名。 |
大同中学(8/400) |
|||
厦门一中分校(五中新华路校区)(4/200) |
|||
双十中学(6/300) |
|||
2 |
华侨中学(8/400) |
民立、群惠、思明、定安、演武部分 |
|
厦门一中(6/300) |
|||
双十中学(6+2/300+80) |
|||
3 |
科技中学(7+1/350+50) |
演武二小、滨海、演武部分 |
|
4 |
厦门六中(14+1/700+50) |
大同、开禾、故宫、湖滨、梧村、外附小、滨北、滨东、槟榔、湖明、仙岳、西郭,东渡一小非本市、东渡二小非本市 另:东渡一小、东渡二小本市的学生在厦门六中和湖里中学中选报后派位。 |
|
厦门十一中(12/600) |
|||
厦门九中(10/500) |
|||
湖滨中学(10/500) |
|||
槟榔中学(12/600) |
|||
5 |
松柏中学(12/680) |
松柏一小、松柏二小、嘉滨 |
|
6 |
莲花中学(10/580) |
二实小本市、莲花本市、鹭江新城本市、莲龙本市,其中部分也可选择直接派入第7片区一所中学 |
|
7 |
厦门一中分校(五中莲前校区)(8/400) |
人民(浦南校区)、金鸡亭,瑞景本市,莲前本市部分,二实小非本市、莲花非本市、鹭江新城非本市、莲龙非本市 |
|
金鸡亭中学(10/500) |
|||
8 |
逸夫中学(14/700) |
莲前本市部分,莲前非本市、瑞景非本市、前埔北非本市 |
|
9 |
大同中学(前埔校区)(10/500) |
前埔北本市、前埔南、何厝部分(何厝、塔埔、岭兜三个行政村村民子女可选报) |
|
10 |
观音山学校(10/500) |
观音山学校小学部、前埔、何厝 |
|
11 |
双十中学思明分校(8/360) |
海峡国际社区,余额以思明区为主面向片区外补充 |
|
12 |
云顶学校(4/200) |
云顶学校小学部 |
|
13 |
湖里中学(12/600) |
湖里中心、康乐、华昌,天安部分 |
|
14 |
外国语学校湖里分校(10/500) |
寨上、翔鹭,高殿中心本市,高殿中心非本市部分 |
|
15 |
厦门三中(12/600) |
康二、高崎、县后,天安部分,火炬本市,高殿中心非本市部分 |
|
16 |
湖里实验中学(14/700) |
湖里实小、进修附小,江头三小部分、湖里二实小部分、乌石浦部分,安兜本市、江头中心非本市 |
|
17 |
禾山中学(10/500) |
吕岭,湖里二实小部分、乌石浦部分,安兜非本市 |
|
18 |
金尚中学(12/600) |
金尚、金山、钟宅,江头中心本市,江头三小部分 |
|
19 |
蔡塘学校(4/200) |
蔡塘学校小学部 |
|
20 |
音乐学校(通屿校区)(8/400) |
乐安、高林 |
|
21 |
厦门二中(4/180) |
人民,音乐学校部分 |
|
22 |
五缘实验学校(4/200) |
五缘实验学校小学部 |
|
* |
音乐学校(2/70) |
面向全市招生 |
|
* |
外国语学校(10+2+1/440+90+35) |
详见招生文件 |
|
* |
体校(1/40) |
体校小学部,其余面向全市招生 |
备注:参加第4片区片区派位的毕业生应填报志愿顺序。
附件4:
2013年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厦门外国语学校2013年面向全市招收530名新生,其中向岛内招440名,向岛外招90名。
一、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小学毕业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优(小学在尚未进行毕业考的地区就学的本市户籍学生,须五年级上、下学期及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单科评定全部优秀),对学习外语有浓厚兴趣,口齿清楚,模仿力强;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二、报名方式: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公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条件且愿意报考的毕业生,应在初招报名表特色校第一志愿填报“外国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后由所在学校根据学生毕业考成绩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外国语学校的报名资格。在思明区、湖里区合法民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及具有岛内户籍在岛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的,符合条件且愿意报名的学生,持初招报名表等材料直接向外国语学校报名。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方式另行制定。
三、招生名额:思明辖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回思明区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76名;湖里辖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回湖里区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149名;思明、湖里辖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15名(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公办学校派位的优先推荐条件);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共90名,具体名额另行分解到各区。
四、录取办法: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者中,按1:1的比例,根据各区招生名额,由电脑分别随机抽取学生,合计530名,参加由外国语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报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组织工作:思明区、湖里区的公办小学应汇总本校符合外国语学校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于6月12日前将报名数据交区教育局。思明区、湖里区教育局于6月13日将本区公办小学学生报名汇总数据交到市招办。民办小学及回岛内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报名数据由外国语学校汇总交到市招办。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教育局于6月13日将本区报名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汇总数据交到市招办。市招办组织电脑抽签工作,抽取参加外国语学校面试的学生。
附件5:
2013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思湖片区)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1 |
5月30日前 |
各特色校(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准。 |
2 |
5月31日前 |
音乐学校以及一中、双十特色班完成招生工作。 |
3 |
5月31日 |
各区完成《非厦门岛内户籍学生要求在岛内升学申请表》及名册审核,将《跨片申请表》及名册送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 |
4 |
6月2日 |
小学英语毕业考。 |
5 |
6月4日、5日 |
小学初招报名。 |
6 |
6月8日 |
各区将《岛内户籍岛外就读学生要求回岛内升学登记表》及名册送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 |
7 |
6月8日 |
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 |
8 |
6月11日 |
民办小学及回岛内户籍地升学的学生向外国语学校报名。 |
9 |
6月12日 |
公办小学将经审核的外国语学校报名数据交区教育局。 |
10 |
6月13日 |
区教育局将本区公办小学学生报名外国语学校的汇总数据交市招办。外国语学校将民办小学及回岛内户籍地升学学生的报名数据交市招办。 |
11 |
6月14日 |
各校将审核后的报名表整理成名册送交区教育局(直属校交市教育局基教处)。 |
12 |
6月14日 |
电脑抽取参加外国语学校招生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 |
13 |
6月15日 |
外国语学校招生面试。 |
14 |
6月16日 |
各特色校(班)能力测试,双十思明分校片外生面试。 |
15 |
6月17日前 |
境外捐资及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要求选定中学就读的,送交有关材料。 |
16 |
6月17日 |
各区教育局、直属小学将数据库上交市教育局基教处。 |
17 |
6月18日 |
各特色校(班)及双十思明分校片外生完成招生工作,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
18 |
6月23日前 |
民办学校上交录取名单。 |
19 |
7月2日 |
片区招生电脑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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