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3〕1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确保电力供应保障安全稳定有序,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3年厦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2013年厦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市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实现“不拉闸、不限电”目标,特制定2013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3年迎峰度夏电力供需平衡预测

  厦门地区电网属于福建省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典型的受端结构电网。厦门地区的电力来源绝大部分来自省网。根据厦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用电负荷的自然增长,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厦门地区最高负荷380万千瓦,电网总体呈高负载率运行态势。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只要省网发电出力能够保障,厦门地区电网在各项迎峰度夏措施得以落实的情况下,可以满足今年的负荷高峰期的供应需求。但是相对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的容载比为2.0的标准,厦门地区电网的容载比偏小,迎峰度夏期间局部地区(如岛内东北部、同安、翔安)在电网设备故障或检修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局部限电的情况。

  二、迎峰度夏期间影响我市电力供应的主要问题和因素

  ㈠主干电网建设部分重点项目因征地问题受阻,使电网输送能力受限,影响区域电力供应。进岛四通道投运、220kV半兜线开断进湖边变,改变新店电厂送出潮流分布,可以缓解进岛输电通道重载压力。但该工程由于线路通道拆迁受阻,工程受到迟滞。

  ㈡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和被窃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的稳定供应。

  ㈢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天气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威胁电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㈣部分重要电力用户内部的管理不到位。进线容量配置不足,长期重载、满载运行;内部电工配置、应急电源配置、“非电”措施的应急准备不足;应因自然灾害和电网外破等故障造成的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准备不足。

  ㈤若上述多个因素叠加出现,将存在局部地区出现供电受限可能。

  三、2013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

  根据我市电源、电网现状和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分析,2013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全力打造创新厦门、宜居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幸福厦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不拉闸、不限电”目标,建立迎峰度夏工作责任制,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加强煤气运保障,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加快电网“卡脖子”部位建设,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有序用电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电力设施防外破和防盗窃的有效机制,确保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以及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用电,努力满足一般用户的合理用电,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地建设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全市电力迎峰度夏电力保障工作由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各电力企业落实迎峰度夏工作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市经发局负责统筹协调电力运行调度和组织实施迎峰度夏应急预案;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统筹协调重点电网建设受阻事宜、协调省市重点工程与电网建设的进度和安全关系;市各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电力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相关工作。结合电力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机制,建立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市经发局不定期牵头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向市政府及时报告电力供应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并组织落实。

  ㈡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职责分工如下:

  ⒈市经发局:负责牵头制定电力迎峰度夏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各区和相关部门落实迎峰度夏工作措施;监测分析煤电油气运动态,平衡和调配全市电力、煤炭和工业用天然气资源,下达电力运行调度、考核以及煤炭调运指令;组织实施迎峰度夏应急工作预案,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核批厦门地区超电网供电能力等拉限电应急预案。

  ⒉市发改委:督促天然气公司落实LNG机组气源;落实与重点项目配套的用电项目、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和资金的落实和保障。

  ⒊市重点办:负责督促在建电力项目加快建设投运,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电网、电源匹配运行,消除“卡脖子”现象,增强电力供应能力。督促重点项目业主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项目建设施工不当造成电力设施受损,影响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协调建立铁路和电力部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⒋厦门电业局:负责全市电网调度的日常管理及应急供电事件处置,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市经发局迎峰度夏调度要求,具体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的拉限序位表等应急预案;负责迎峰度夏电网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电网“卡脖子”部位的改造,消除电网输送和供配约束,促进新改建电网设备设施尽早正常投运。

  ⒌市物价局:推动实施有利于调动发、供电企业积极性以及促进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价格政策;负责协调LNG机组上网结算等有关问题;督促电力企业按要求结算电费。

  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市经发局做好电力应急状态下,水运电煤船舶等临时征用工作。

  ⒎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口岸监管部门简化进口电煤、LNG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

  ⒏市防汛办:在确保水电站、水库安全度汛的前提下,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优化水库防洪调度,提高水能利用率;督促水利工程涉电项目的同步实施、同步投运,消除相关用电隐患。

  ⒐厦门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电煤运输计划的衔接和调度,组织应急期间铁路运力的安排,保证电煤运输计划的落实;加强对所属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不当造成电力设施受损,影响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在市经发局、重点办的协调下,建立起铁路与电力应急联动协调机制。

  ⒑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电煤、LNG运输船舶的停靠港问题,做好船舶进出港口保障工作。

  ⒒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落实LNG气源供应,除按年度发电计划保障用气需求外,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应急调峰的气源供应。

  ⒓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石油福建厦门销售分公司:负责电力应急情况下主要火电厂的燃料供应,负责电力应急情况下各重要用户自备油机的燃料供应。

  ⒔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证机组出力和可靠性;燃煤火电企业应落实煤炭资源和运力,确保达到规定的煤炭库存量;服从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严格执行电力迎峰度夏有关政策和措施。

  ⒕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电网建设项目存在的受阻问题,促进电网重点项目如期投运;负责协调解决电力设施防外破事宜,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协助解决和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电力迎峰度夏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具体实施本地区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前期工作,以及协调解决辖区各重要电力用户的有序用电。

  ㈢强化措施

  ⒈精心进行电网调度和优化运行方式的安排。迎峰度夏期间,厦门地区主电网要本着安全、可靠原则,保持全结线全保护的方式运行,除迎峰度夏建设工程及临时消缺需要,地区电网不再安排影响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主设备检修工作计划。各级调度、运行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加强电网运行监控,科学调度、精心操作,及时调整、控制电压运行水平,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能质量优良。定期复核运行方式和继电保护、检查各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确保装置能健康服役,且投入方式与一次方式相对应。核查低频减载装置,保证切荷量达到省调下达的要求,确保事故方式电网和主设备的安全。配网调控中心应及时发布各重要馈线的电流报表、定期发布迎峰渡夏情况通报,对配网运行各类重过载、不平衡、卡脖子数据予以通报,督促、指导设备主人开展针对性的改造措施,密切跟踪各项迎峰渡夏改造工程的实施进度。制定各变电站配网迎峰渡夏方案,包含主变N-1、全站失压负荷转移和倒送电方案以及缺口负荷有序用电方案。

  ⒉强化电网设备的运维和状态管理,严防并遏制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故障、被盗窃事件的频发。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和在线监测装置,强化对电网设备的状态管理,强化特巡、红外测温等检测工作,强化电网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组织设备消缺,消除电网安全隐患。组织人力、物力对防汛抗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确保电网设备安全度汛。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加强对电力设施防盗、防外破的管控;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发挥电力执法办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级保杆护线网络和联防组织的协同机制,协助电力企业解决电力设施防盗、防外破等疑难问题。

  ⒊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保证机组出力。厦门地区电网调度和各发电企业要结合电网运行实际,科学安排发电机组的检修时间,尽可能不在迎峰度夏期间安排机组的计划检修工作。各发电企业要确保燃煤煤质和LNG气体的质量,确保机组满负荷发电要求,同时要备足应急状态下的助燃油料。市经发局加强对地区调度的发电厂的运行考核,促进发电企业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保障机组出力。

  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定期组织厦门市能效服务活动小组技术交流活动,推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推动建设电力需求侧示范项目建设并进行推介;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利用峰谷电价引导用户避峰填谷;细化我市有序用电预案,坚持“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通过充分利用营业厅、网站、广播等宣传渠道,形成需求侧管理宣传的常态机制,提高全社会节电意识;认真执行《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严格审核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事宜的通知》(厦经能〔2010〕15号)及《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审核手续的函》(厦经能〔2010〕94号)等文件,在用电申请环节,严格核查“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意见书”,落实市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

  ⒌强化重要用户用电的需求跟踪与保障。电网企业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的用电指导与检查,协助编制应急预案,协助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各重要电力用户强化对自身用电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和增容改造,务必加强内部的管理,配备具备资格的电工,根据负荷的重要程度进行双电源建设、配置应急电源,做好内部突然停电情况下的应急演练,完善"非电措施",减少因电网不可抗力影响突然停电造成的影响。

  ⒍强化民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用电保障。电网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民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用电申请,缩短流程,为省市重点工程用心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市发改委、规划局、财政局为重点项目的用电项目顺利推进,简化流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证。

  ⒎做好重要活动及重要节假日的保供电。各活动组委会、厦门电业局应有序安排各项准备工作,深入排查供电设备,制定一馆一册和一户一册的保电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合理布置保电人员,采取现场领导带班、各专业人员到位值守、不间断巡视的值班模式,精心调度,有序指挥,在圆满完成中高考、海峡论坛大型保供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大型活动和节假日的保供电工作。

  ⒏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电力应急准备工作,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各级电力调度运行人员应掌握电网运行方式的细节和要点,熟悉厦门地区电网黑启动方案及所辖电网各220kV变电站全站失压、重载设备N-1时的事故处理预案,利用电网调度高级应用软件做好电网危险点的分析预控,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电网应急处理的培训,开展迎峰度夏电网反事故综合演习,提高电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密切跟踪气象信息,做好防范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电网应对预案。完善电力应急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形成政府管理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连贯协调一致的应急预案体系,发挥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沉着应对,有效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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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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