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防震减灾工作纲要(2013~2017)的通知
厦府办〔2013〕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福建省防震减灾工作纲要(2013~2017)已经省政府办以闽政办〔2013〕91号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5日
福建省防震减灾工作纲要(2013-2017)
为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体系,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战略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针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防大震、防大灾,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能力建设,推动地震灾害应对能力从适应中强地震向适应大震巨灾的进步,全面提升全省的综合防震减灾水平。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达到:震情跟踪和趋势判断更加科学有效;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相关紧急处置系统初步建成;应急救援准备更加充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避难场所建设基本到位;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有效增强,“农村不设防”状况有较大改变;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初步探查海陆大震孕育发生的构造背景。
二、主要任务
(一)震情跟踪研判。加强全省尤其是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的跟踪研判,制定并落实震情跟踪方案。一旦震情和灾情发生,尽快做出震后趋势判定意见和灾情评估报告,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及时分析处理地震观测资料,发现异常及时落实、分析、研判;认真做好周、月、半年、年度等日常会商,加强短临跟踪及半年、年度地震趋势研究判定。
2.强化年度地震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落实震情跟踪方案,配备相关流动观测设备,根据震情发展需要,适时加密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地震流动监测,加密观测周期;加快实施我省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市、县(区)地震前兆监测项目建设,全力捕捉地震前兆异常。
3.设立福建地区地震形势研究专题,组织专家开展地震活动性、地球物理场、跨断层场地、GPS资料解析等方面的应用研究,提出我省五年、十年尺度地震形势判定意见,并对判定意见对所在地区社会的影响提供评估意见。
4.开展地震预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利用福建GPS台网数据资料,加强区域地壳运动与形变特征研究;开展高频 GPS资料应用研究,初步实现高频GPS数据的实时解算和动态显示;开展面波成像研究与应用,为福建地震预测、预报提供新的方法和途径,为我省震情趋势判定提供依据。
5.进一步完善地震分析预报会商软硬件系统,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快速准确地提出震后趋势判定意见。
6.充分利用我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及时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充分利用覆盖全省的“全球眼”资源,建立地震灾情实时监控系统供抗震救灾指挥部救灾参考。加强和完善我省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市、县(区)地震机构及地震灾情速报网(点)的建设,发挥其对灾情评估的重要作用。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初步建成全省地震预警与发布系统,为民众逃生避险和社会重要生命线工程、高铁等采取紧急措施减轻次生灾害争取宝贵时间。
1.尽快完成福建省地震监测预警与社会服务系统工程等“十二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地震预警系统,加强台网运行维护与管理。逐步建设、完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推进地震行业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在现有地震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利用数字福建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人防、防汛和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学校、医院等重点防灾单位,高铁、核电等重大工程和企业互联的通信链路,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基础平台。
2.研究开发针对不同用户对象的预警信息接收客户端。细化预警信息产品服务对象,针对不同用户采用不同通讯技术,开发相应的利用地震预警信息接收、报警、展示和自动响应装置,使预警信息发挥减灾效益。主要开发通过互联网面向大众的地震预警信息接收服务软件,以及基于3G、4G移动通讯技术手持终端设备的紧急地震信息接收软件系统。同时鼓励企业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利用紧急地震信息的防灾减灾产品。
3.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为预警信息发挥减灾效益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技术标准,对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触发条件以及预警信息内容、发布对象、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规范,保障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科学合理、规范运行。明确地震系统和各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的职责,各行业要研制与地震预警系统客户端相衔接的紧急处置系统,一旦地震预警系统启动后各行业能够按照预案采取紧急处置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积极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预警信息服务。采取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先行业后公众、先可控技术手段后自动广播技术等策略。在总结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同时,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地震预警信息的利用,使地震预警系统有效发挥其减灾效益。
5.开展普及地震预警及其信息利用专项科普宣传,使民众掌握利用紧急地震信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知识,实现地震预警系统的减灾效益。根据不同用户,制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动静结合的公共服务产品,提高民众对地震预警的基本常识的了解,更好地正确使用预警信息。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和指挥系统,全省建成7000人左右,装备齐全、训练有素的专业救援队伍,基本形成应对发生6.5级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新建300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具备安置5~6万灾民的能力。
1.健全完善全省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地震预案进行修编。积极有效推进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修编地震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制定预案培训、演练计划或指南,促进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督促各部门提高预案的执行力,积极开展预案评估工作,提高预案质量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省、市、县(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省、市、县(区)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并经常开展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能全面反映本地实际的基础数据库,健全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灾情信息处理方法,加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建立健全上下互通、资源共享,能够辅助应急指挥决策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
3.加强地震救援力量建设。健全省、市、县(区)三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实施装备建设项目,建立装备、训练、行动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和标准,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要将各级队伍救援能力训练纳入常规工作,完善地震救援队伍训练大纲,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地震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发挥专家队伍在救援力量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加强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强化省、市两级地震现场工作队伍,省级现场工作队具备6.5级地震应对能力,设区市级现场工作队具备5.0级地震应对能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地震现场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4.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地要按照全面覆盖、安全便捷、整合资源、强化功能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至2015年,全省各地要充分利用城镇周边的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因地制宜规划新建300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其中,福州市17处、厦门市40处、泉州市95处、漳州市76处、莆田市 41 处、龙岩市 14 处、三明市 7 处、平潭综合实验区 10处。南平市、宁德市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市、县(区)在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每个乡(镇、街道)建设不少于一处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启动和运维预案,特别是物资储备和紧急调拨制度。定期开展演练活动。
(四)抗震设防工作。结合城镇化建设和“造福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和闽南石结构房屋改造,加快城市危旧房屋改造步伐,提高城乡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1.制定实施农村民居加固改造规划。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摸清辖区内农村民居危旧房底数,纳入“造福工程”,制定辖区内农村民居加固改造规划,结合城镇化、小城镇建设、库区移民等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各地民居加固改造工作。
2.编制乡(镇)抗震设防要求区划图。在对我省活动断裂和深部探测的基础上,依据潜在震源划分和地震活动特点并针对乡镇具体场地条件编制大比例尺的抗震设防要求区划图。
3.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服务工作。加大对农村建筑工匠、村级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农居抗震设防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应用农居抗震设计图集,引导农村居民实施抗震加固和建设具抗震能力的住房。
4. 提高城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新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结合旧城改造工作,及时加固或拆除重建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结构抗震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
(五)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以民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掌握逃生避险技能为重点,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等重要时段为契机,开展多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率。
1.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建立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教育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形成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合力。各级地震、教育、科技、文化和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新闻媒体要将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公益性宣传工作计划。
2.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各市、县(区)要结合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设置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至2015年,每个市、县(区)有一处以上防震减灾科普展馆或展厅,并积极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开设防震减灾培训课程,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科普、应急管理等知识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震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
4.加强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有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使用地震部门免费提供的《福建数字地震科普馆》,多形式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
5.加强农村地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各市、县(区)要通过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立完善农村地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大力普及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和识别地震谣传知识,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建设抗震房屋,提高农村地区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6.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增强防震减灾宣传效果。大力加强地震部门与主流媒体、文化产业的合作,积极创作一批宣传效果好、民众喜闻乐见、有较广泛社会影响的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各市、县(区)地震部门每年要编印1~2份针对本地区不同宣传对象的防震减灾宣传材料,省地震局每年要制作1~2部防震减灾专题片,不断丰富我省防震减灾宣传作品。
7.做好重要时段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在每年“5·12 防灾减灾日”、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人才活动周”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强化宣传。全省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结合防台风、防汛等开展应急演练,举办防震减灾知识咨询和讲座,普及现场救护等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六)陆海地震构造探测。初步探查对我省有较大影响的断裂带和台湾海峡地震断裂带的具体位置和形态,探测陆上和台湾海峡深部地震构造,科学判定孕育7级以上大震的构造背景及发生大震的潜在可能性,为我省经济建设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进台湾海峡海域地震监测网和海洋基地建设,基本形成对台湾海峡和台湾地震的有效监测。
1.建设省部级共建(中国地震局和福建省政府)的全国第一个海洋地震监测实验研究基地和福建省地震综合监测实验场。开展海洋地震观测,研究海洋地震探测和观测技术,建成海洋地震观测仪器维修、维护、实验和设计的基地。
2.开展陆海人工震源地震测深的海陆联测。通过陆域的人工震源配合在海域实施的人工气枪源和海底地震仪的观测,初步探明我省主要断裂带及台湾海峡中地震断裂带的分布以及形态特征。分析研究海陆人工地震探测成果,反演福建-台湾海峡地壳结构三维模型。初步查明福建深部地壳结构以及断裂构造与地震关系。开展综合分析研究,科学评估我省孕育7级以上大震的构造背景。
3.利用福建沿海5个岛屿和海峡中线上海洋预报台的浮标,布设地震观测站,建设福建海域地震监测网,提高对台湾海峡区域地震监测能力。根据震情情况,在台湾海峡投放海底地震仪进行海洋地震流动观测,密切监视台湾海峡地震活动。利用福建省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技术优势,提高我省对海洋地震监测防御水平。
4.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地震数据实时交换,力争增加交换的台数达到25个,形成对台湾海峡和台湾的地震有效监测,提高对台湾地震预警的时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纲要,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省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完善我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加强防震减灾标准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建立防震减灾信息发布规则和相关制度,推进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健全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地震重点危险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
(四)强化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闽台地震科技交流合作,拓宽国际交流合作领域,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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