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规划局关于简化加油站项目增设加气设施审批程序的通知
厦规〔2013〕83号
各相关部门:
为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经研究,增设加气设施的加油站改造项目在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况下不需申办规划审批手续:
一、加油站项目为已批项目,且规划审批手续齐全;
二、不增加用地面积;
三、增设加气设施后,仍能满足安全间距和消防要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规划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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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规〔2013〕83号
各相关部门:
为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经研究,增设加气设施的加油站改造项目在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况下不需申办规划审批手续:
一、加油站项目为已批项目,且规划审批手续齐全;
二、不增加用地面积;
三、增设加气设施后,仍能满足安全间距和消防要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规划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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