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4〕20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体育局、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市老体协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老年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财政厅、体育局、老体协、老龄办等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体〔2014〕182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2〕19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老年体育事业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对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举措。目前我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26.97万人,占户籍人口13.88%,并且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加上外来人口中的老年人,比例更大,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竣。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引导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进广大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是缔造美丽厦门、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美丽厦门为老年体育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发挥老年人在全民健身中的生力军作用,有利于提升市民的整体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美丽厦门增光添彩。

  二、立足长远规划,明确老年体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围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战略规划,明确我市老年体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体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全社会和谐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意识,优化老年人体育健身环境为重要支撑,以动员组织老年人广泛参与文体健身活动为重要载体,以提高老年体育人口比例,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老年体育事业。到2020年,力争全市城乡老年体育组织覆盖率达100%;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市区两级建成老年体育中心,100%街道和95%的镇建成老年活动中心,具备两场一室(气排球、羽毛球、门球场等任选两场和老年活动室),90%社区和70%的村达到一场一室;城乡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更加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辅导员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体育辅导员占老年人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十五,其中城市万分之三十,农村万分之二十,参加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健康幸福指数,继续发挥老年体育在老龄化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全民健身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健全工作网络,加强老年人体育基层组织建设

  老年人体育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老年体育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全市各区、镇、街和行政村(社区)四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支持老体协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老年体育组织。各区、镇、街老体协主席一般可由同级相关领导(含退休领导)兼任,须兼职的必须符合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有关规定。村(社区)老体协工作要由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负责。在进行老体协换届选举或班子调整时,要注意把德高望重,能力较强而又热心老体工作的同志充实到领导班子中去,要努力实现各级老体协有完善的组织,有办公地点,有专(兼)职人员,有专项经费,有活动场地,有管理制度。

  要加强市、区老体协老年体育健身项目专委会的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老年体育健身项目专委会是老体协的下属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较好地发挥专业指导、培训的作用。各级体育部门要把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支持老体协举办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班,力争每年培训人数达到300人,区一级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努力建立一支推广、创新、普及体育健身项目、服务老年人体育健身的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

  各级老体协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建设,建立学习型的老体协,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坚持“献爱老心,架康乐桥”的办会宗旨,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开展老年体育工作,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常态化、普及化。

  四、建立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老年体育的经费支持

  老年体育事业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要切实保障活动经费。市、区、镇、街老体协日常工作和组织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经费应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龄人口的增加,做到逐年有所增加。体育行政部门和老体协主办的,或上级举办的老年体育健身项目交流活动,各级财政应当安排专项经费。鉴于老年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人口的比例高于其他人群,各级财政可参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标准,适当倾斜。市直各部门老体协经费应列入本单位经费安排,并根据活动需要及时拨给。各级老体协派员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培训、交流 、展示等活动,其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要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体育工作的力度,在上级下达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每年按3%~5%的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基层和社区、村居等推广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与场地设施的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由市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鼓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向老年体育组织赞助和捐赠资金,逐步形成政府拨款、单位投入、社会筹集和个人投资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体育工作资金投入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体育协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各级老体协在开展老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夯实活动基础,加快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

  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是推进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原则,加快老年体育设施的建设。建设、规划、国土、体育等部门要把老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划,纳入新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的规划,重视并优先解决建设中的用地问题,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要全面推进纳凉点和体育健身站点的建设。按照《厦门市绿道纳凉点布局规划》,抓紧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落实,建设高标准健身站点。要加快市老年活动中心改造和扩建工程的建设,打造老年健身和娱乐的新空间,各区、镇、街要建立健全老年活动中心(室)及室外活动场地。市体育局、市老体协要会同规划、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对镇、街道、村、社区的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制定规划和标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在社区活动场地、城市广场、公园绿地、沿海、沿江、沿溪绿化等具体规划设计时,要预留和安排老年体育健身场地暨纳凉点用地。在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中要切实重视老年体育健身场地暨纳凉点建设。各级体育部门要把老年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活动管理纳入自己管理的范畴。

  要建立体育资源共享的机制。公共体育场馆应免费或优惠向广大老年人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内部体育场馆和设施优先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举办大型老年人体育活动需使用综合性场馆的,实行优惠或免收场租费。要充分利用厦门现有的山地公园,为老年人晨、晚练提供方便。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兴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对于兴办非盈利性老年体育健身场所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相应费用。现有的老年体育活动场所,未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六、拓展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积极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是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活动,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健康起来,是有效扩大我市城乡老年体育人口的重要途径。

  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分散多样、文体结合的原则,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以及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活泼的体育健身项目,吸引老年群体积极参与。

  要善于搭建活动平台,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多交流和展示的机会,市、区要坚持办好四年一届的老健会,并组队参加全市、全省、全国的老健会。要利用各种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组织丰富多彩的老年体育健身项目展示交流活动,发挥大型活动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各级老龄、老干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离退休干部职工和老年人健身活动。组织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要坚持“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健康、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要不断创新项目,拓宽活动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新的老年体育健身项目的引进推广和传统项目的挖掘、整理、创新。要以我市广场舞(厦门风)、健身功气球等创新项目为示范,促进项目创新,推动城乡老年体育活动的推广普及,提高新水平,迈上新台阶。

  七、坚持党政主导,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积极支持老年体育工作健康发展。要把老年体育工作和老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统筹考虑,制定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政府和各部门议事日程,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考评的内容之一。各级政府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老年体育工作,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老年体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老年体育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抓落实、抓检查、抓总结,推动老年体育工作创新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各级体育等职能部门,要重视加强对老年体育协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要加大对老年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老年人科学健身的宣传力度。要有计划地编制和推出宣传我市老年体育健身的专题报道、专题片、音像制品,多渠道、多层次、多载体地宣传和普及体育健身的科学理念和知识,努力营造老年体育健身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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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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