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爱卫委关于厦门市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5〕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爱卫委其他成员单位: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日

  厦门市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美丽厦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迎接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今年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复核,特制定 2015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城区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工作的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规定的范围内。

  二、主要任务

  (一)标本兼治,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预防控制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二)引入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简称PCO服务),开展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三)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防鼠、防蝇、毒饵盒等预防控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四)加强除害防病宣传,不断强化市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增强除害防病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预警,及时提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七)加强全市组织协调,适时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统一行动。

  (八)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九)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与应急处理预案,做好消杀药品等物资保障工作。

  (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落实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病媒生物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责任分工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负责各自区域范围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为使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序开展,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各主要部门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爱卫办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统一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组织PCO服务和病媒生物药品的统一招标;组织对各区、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中标PCO公司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开展全市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预警工作;对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各区爱卫会负责组织辖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特别是加强有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与中标的PCO公司签定服务合同,组织、协调中标PCO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开展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督导检查辖区单位、住户和PCO服务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各项措施。

  (四)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和预警,对中标PCO公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五)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落实各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相关标准范围之内。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在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统一行动期间,在比较重要的版面和时段,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

  2、市委文明办负责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3、市教育局、各高校负责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4、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公共外环境的下水道、排洪沟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加强对公园绿地、道路隔离带、筼筜湖的卫生管理。由于道路主干道、绿地和下水道等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涉及多个街道或社区,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中标PCO公司按合同履行公共外环境(道路主干道、隔离带、绿地、下水道、公园、员当湖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确认工作。

  5、市容考评委办公室要将各区、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情况纳入考评内容。

  6、市、区环卫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街道、居委会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家园清洁行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做好垃圾清理转运工作。

  7、建设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结合文明施工督导检查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在建、待建工地的卫生整治,做好在建、待建工地日常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督促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所管居民生活小区、办公楼宇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8、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乱倒垃圾、土头及夜间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的查处力度,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

  9、市交通局要督促检查航空港、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维护我市良好城市形象。

  10、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夏商集团以及市场开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监督市场开办方做好农贸市场日常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及时做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宾馆、酒楼、小饮食店等餐饮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经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费。各级政府、各单位要保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费的落实,专款专用,统筹好药械和PCO服务采购工作,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基本设施建设。2015年市级财政投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经费400万元,各区政府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专项经费配套,并确保专款专用。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美丽厦门、健康为先”的报道,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宣传,经常播放和刊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利用爱国卫生月、卫生日、统一行动期间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使除害防病的重要性家喻户晓,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

  (三)全面组织各级业务培训。各级爱卫机构要组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区爱卫办加强街道、社区爱卫人员对PCO公司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培训,确保PCO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继续办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消毒杀虫机构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

  (四)坚持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坚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对中标PCO公司履行服务合同后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预防控制效果评估,各区爱卫办要建立健全对PCO服务效果考评机制,根据监测结果科学调整预防控制方案,确保PCO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定期组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大行动。根据我市气候特点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情况,2015年全市性统一行动拟安排如下:

  1、3-5月、7-8月和9-10月各适时开展一轮灭鼠、灭蟑统一行动。中标PCO公司负责公共外环境消杀工作,各区爱卫办要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在辖区内设立病媒生物药物免费领药点。

  2、5-6月、8-9月各开展一次灭蚊蝇统一行动,重点做好海峡论坛和“9.8”卫生保障。中标PCO公司对全市无物管的居民小区、公共外环境开展灭蚊、蝇消杀活动。

  3、在迎接国家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前,根据需要全面开展一次全市灭鼠、灭蟑、灭蚊蝇统一行动。

  4、中标的PCO公司在每次统一行动前,按合同规定要求,拟定作业技术方案,分别报送市、区爱卫办审核。

  (六)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厦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在统一行动期间,市爱卫办组织对中标PCO公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对中标PCO服务约定以外的区域坚持街道月检、区半年考核、市年度抽检制度。各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督导情况,大力表彰先进。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检查考评结果与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挂钩,促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

  (七)认真做好预防控制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调研,不断创新方法,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市爱卫办要充分发挥市除四害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做到科学除害。要做好年度药品、PCO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加强跟踪监督,规范PCO服务和药物发放。

  附件:厦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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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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