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2015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5〕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制定的《厦门市2015年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1日

  厦门市2015年绿化工作方案

  市市政园林局

  2015年我市绿化工作将按照“百姓富·生态美”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要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建设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为目标,着力提升和优化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为把厦门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具体工作任务

  ㈠加大城乡绿化建设,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进一步加强“四边”重点绿化项目建设。

  1、绿色城市建设。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力争2015年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0公顷,实现建成区绿地率达36%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继续创建绿色军营、绿色校园、绿色开发区。

  ⑴“四边”重点绿化建设。大力推进沈海高速、厦成高速等“界边”绿化建设,集美大道等“路边”绿化建设,环杏林湾景观道等“水边”绿化建设,环山景观道“山边”绿化建设。“四边”重点绿化工程对于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意义重大,应提高建设标准,做成精品工程。

  ⑵重要活动相关绿化提升。做好机场、车站、码头等进出我市各门户及主要通道、道路节点、会场、宾馆、飞机航线下的屋顶绿化等绿化提升。

  ⑶公园绿地建设。2015年我市计划新增公园绿地100公顷。继续推进海沧蔡尖尾山郊野公园、大屏山郊野公园、集美天马山郊野公园、翔安香山郊野公园、同安西山郊野公园建设;大力推进区级综合性公园、儿童主题公园、社区公园建设;积极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营造更多特色明显、文化内涵丰富的具有厦门特色的主题公园;进一步规范公园内经营项目的管理,督促全市公园标识标牌规范设置。

  ⑷绿色通道建设。按照《福建省绿道网总体规划》和《厦门市绿道和慢行系统总体规划》,推进各区绿道建设,加快建设环山环海绿道,通过绿道网路连接城市、海洋、河流、山林和各类公园、旅游景点。

  ⑸绿荫建设。结合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大力推广林荫道、林荫停车场建设,提高道路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2015年我市将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做好公园片林种植、生态透水性道路建设,滨水自然驳岸建设和重要门户节点建设,待省住建厅任务下达后再行分解。

  ⑹立体绿化工作。积极推广立体绿化,提升城市的整体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主要对重点路段、公共部位有条件的护坡、断面、挡土墙、围墙等进行垂直绿化,2015年全市各区计划完成垂直绿化180处,力争全市的人行天桥、护坡挡墙、高架桥桥墩等基本完成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对公共建筑分批进行屋顶绿化,进一步普及和优化屋顶景观。

  2、绿色村镇建设。积极改善村镇生态人居环境,发展特色乡镇,建设美丽村庄。“绿色乡镇”建设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要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9个绿色乡镇的绿化建设。“绿色村庄”建设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要结合新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以及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古树小游园,创建15个绿色村庄。

  3、绿色通道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路局、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市铁路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配合,推动厦成高速、厦沙高速等绿化建设。

  4、绿色屏障建设。对现有马尾松林分进行疏伐、套种适生的常绿阔叶树种,同时继续实施封山育林,有效调整树种结构,改善森林景观,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我市森林总体质量。

  ㈡积极开展造林绿化,落实“百姓富、生态美”

  1、造林绿化工作。2015年全市实施林分改造工程建设1万亩,其中集美区2500亩、海沧区1500亩、同安区4000亩、翔安区2000亩。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全市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总体方案,实施封山育林22.5万亩,开展商品林划为市级生态公益林的规划设计、区划界定、公示、申报工作,出台商品林划转生态公益林工作方案。

  2、落实“百姓富、生态美”。总结各区“百姓富、生态美”试点镇工作经验,做到有的放矢,有所侧重,并积极在全市推广。做好“森林人家”和“农家乐”建设,加强项目可行性、项目选址、投资规模的论证、审核,出台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

  3、推进生态控制线实施。各区要根据生态控制线要求,制定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后尽快启动示范段的建设,以确保使用林地实现“占补平衡”。

  ㈢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

  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丰富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社区、村庄的房前屋后绿化植树活动,缔造“美丽社区”、“美丽村庄”,积极推动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活动。2015年计划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80万个,植树270万株。

  二、主要措施

  ㈠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城乡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并把各建设项目及管护责任层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年度计划。市政府将加大绿化建设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指标。

  ㈡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普及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㈢抓好规划设计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各项目绿化方案,绿化方案要突出厦门特色,因地制宜,突出创意,合理确定植物品种、种植密度,倡导建设大绿量、立体化、多排种植的生态绿地,确保层次分明,错落有致。重视绿化换土,将换土资金单列,具体由园林绿化质检站严格把关。绿化工作要抢在有利季节完成,市市政园林局要做好绿化方案的把关与指导工作。

  ㈣保障绿化用地

  为确保我市新增绿地指标顺利完成,市、区两级政府要优先安排绿化用地,采取规划建绿的各种措施,确保城市绿化用地的落实。道路两侧绿化用地应保证足够的退线距离;公园用地应由市、区两级政府采取划拨的方式提供;道路和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立项、统一征用、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㈤落实项目资金

  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资金的投入,实行市、区两级财政投资绿化的体制。绿色通道、市区主干道及重要道路和节点改造、市级公园建设等项目由市财政投入;区管道路、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等由区财政安排资金。各新城区及市重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资金,纳入片区开发资金解决。2015年全市共投入绿化资金11.46亿元,其中:市级资金投入6.71亿元,区级资金投入4.75亿元。建立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在市、区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用于绿化建设。

  此外,2015年重要活动相关绿化提升项目资金4.59亿元,其中市级资金投入2.47亿元,区级资金投入2.12亿元。

  ㈥加强绿化养护

  各区、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保证绿地养护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效率,推广绿地分级管理,重要绿地提倡精细化管理,提升绿化日常管养;严格做好绿地占用审批,尽可能降低工程建设对城市绿化景观带来的影响。

  附件:1.厦门市2015年各区绿化任务表(略)

  2.2015年厦门市各区新增城市园林绿地分解表(略)

  3.2015年厦门市绿化工作计划汇总表(略)

  4.2015年重要活动相关绿化提升工作计划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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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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