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厦府〔2015〕1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等10个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思远等27位个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日
附件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模范集体名单(共10个)
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
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
湖里区禾山街道党工委
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海沧区委统战部
同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国保大队
厦门市科技中学
同安第一中学
模范个人名单(共27个)
马思远回族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叶美红(女)汉族思明区筼筜街道官任社区居委会主任
钟阿美(女)畲族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畲族社区居委会委员
钟永吉畲族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畲族社区劳动保障站副站长
李纯聪汉族湖里区钟宅民族小学校长
丁加生回族集美区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娜秀(女) 汉族集美区集美街道银亭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者
戴常友回族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永乐汉族海沧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陈超岚汉族同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钟金芳(女)畲族同安区工商联秘书长
李仁汉族翔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陈艺碧(女)汉族翔安区新店镇纪委书记
何青峰汉族厦门市对口支援办公室调研员
许从胜汉族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
施翊汉族厦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
艾尼瓦·牙生维吾尔族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科员
张鹭勤(女)汉族厦门市国家安全局副处长
张怡坤汉族集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赵翔汉族厦门市体育局副处长
陈道明汉族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
蔡伟聪汉族厦门工商旅游学校教师
江坚智汉族同安第一中学副校长
丁安武汉族厦门市艺术学校干部
谢日新高山族厦门市民族联谊会副秘书长
王佑毅回族厦门市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
马成祥回族青海省海东市驻厦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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