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厦门市质量奖获奖组织的通报
厦府〔2015〕2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厦门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过自愿申请、材料评审、现场评审、专评委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和厦门立林科技有限公司三个组织“第三届厦门市质量奖”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注重典型培养和示范带动。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组织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为持续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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