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厦府〔2015〕3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45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根据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厦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市财政局、农业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镇、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人员。区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区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第三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㈠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司法部门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㈢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厦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1日
附件
厦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文生(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蔡伟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红(市统计局局长)
康君(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队长)
王巧莉(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叶茂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邱武伟(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副局长)
成 员:黄鹤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丽红(市民政局副局长)
蔡永华(市司法局副局长)
戴敏(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亚平(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杨文和(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林怀远(市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张剑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德成(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许严宏(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副队长)
沈敏(厦门警备区供应科军需负责人)
徐俊(武警厦门支队后勤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杨德成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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