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司〔2016〕30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应性、有效性,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厦府办〔2016〕36号)的规定,现将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以厦门市司法局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3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的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略)
2.废止和实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略)
厦门市司法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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