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厦门市废弃矿点管理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厦府办〔2018〕1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全市废弃矿点监管,推进综合利用和有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同意将《厦门市废弃矿点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2016〕61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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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府办〔2018〕1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全市废弃矿点监管,推进综合利用和有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同意将《厦门市废弃矿点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2016〕61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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