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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2018年第24期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菊免职的通知
厦府〔2018〕234号
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办:
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晓菊的厦门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提前退休。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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