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晓菊免职的通知

厦府〔2018〕234号

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办:

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晓菊的厦门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提前退休。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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